【颂词回顾】《入_行_论》171(第九品)
#781
己三(破除所断实执)分三:一、总说;二、遮破能立;三、宣说能害。
庚一、总说:
心境实有宗,理极难安立。
这一颂主要是让我们断除实有的执著。以上通过反反复复的分析辩论,有实宗[1]承许心境实有的观点,极难站得住脚。
执著心境成实的有实宗,或是认为微尘实有,或是认为心识实有,或是连这些也没有抉择到。他们对虚无缥缈的显现极为执著,然依靠教证、理证进行观察,(后面会用几种中观不共因来抉择,前面也用了人无我和法无我等很多推理,)最终得出结论是:实有法在世间上绝对找不到,执著实有是一种错误、荒谬的见解。
[1] 中观宗以下的内道和外道。
#782
庚二(遮破能立)分二:一、相互依存故不成立;二、破彼遣过之回答。
辛一、相互依存故不成立:
若境由识成,依何立识有?
若识由境成,依何立所知?
对方说:“色声香味触法之对境实有,可由心识实有而成立。譬如,瓶子、鲜花、转经轮诸如此类的东西实有,是因为我的眼识看到了,或是我的身识触到了,故此外境肯定实有存在。”
破曰:这种说法不合理。如果外境实有要由心识来成立,那心识实有又由什么来成立呢?假如心识自身尚未成立,一个未知数怎能作为能立的依据?
对方解释道:“心识实有可由对境来成立,因为看见了红色的转经轮,所以我的眼识肯定存在。如果眼识不真实,怎么能看见外境呢?”
稍加观察,这样承许非常可笑。所知由能知来成立,能知又由所知来成立,这两个一直辗转不停,互相作为能立来证明对方实有,这是根本不合理的。实有的法若是真正存在,通过各种方式来证实也合情合理,但如果它的本体都不成立,依靠多少个法来建立也是徒劳无益。
#783
心境相待有,二者皆无实,
无子则无父,无父谁生子?
无子也无父,如是无心境。
对方若认为,心识依靠外境成立,外境又依靠心识成立,心与境就会是互相观待的,如同左与右、此与彼、黑与白、长与短一样,一者不存在,另一者也不存在,既然二者是相待才有,就不可能实有自性。《入中论》云:“若互相依而成者,诸善士说既不成。”观待而成的法,诸位高僧大德异口同声地说,绝对不会是实有。《解义慧剑》讲四理中的“观待理”时也说:“诸具果性法,皆待各自因。”果法必须观待各自之因,只要是观待,就不是真实存在。
#784
辛二、破彼遣过之回答:
如芽从种生,因芽知有种,
由境所生识,何不知有境?
由彼异芽识,虽知有芽种,
然心了境时,凭何知有识?
前一偈是对方的提问,后一偈是我们回答。对方辩解道:“心与境二者之所以成立为实有,其实并不是由于观待关系,而是由于因果关系。就像苗芽生于种子一样,心识是从外境中产生的。依种子而生苗芽,依外境而生心识,这个因果规律是明摆着的,因此,可从存在的心识推知外境真实存在。”
破曰:这两者是不相同的。苗芽从种子而生,我们可以通过现量、比量了知,而心识从外境而生,这个由谁来了知呢?假如说由心识来了知,此处的心识是尚待观察之量,未知数无法作为能立的根据。而且,如果心识由另外的心识证知,则难以避免无穷无边的过失;如果心识由自身证知,前面已经破过了,自证于胜义中不成立,它只在名言中存在。而名言中的自证,对方根本不承认,如果承认的话,现在也不会有这么多辩论了。
或者,还可用种子与苗芽不一、不异的方式来驳斥。法尊法师翻译的《广大游戏经》[2]中说:“有种芽亦尔,非种即成芽,非异亦非一,法性非断常。”种子和苗芽是无则不生的关系,没有种子不可能产生苗芽,但种子和苗芽的关系,不是一体也不是他体,正因为如此,法性不堕于常边也不堕于断边。
[2] 藏文多译为《广大游舞经》。
敬摘录讲记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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