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 若当离于法,则无有成坏;若离于成坏,是亦无有法。【每日一颂】《中论》
二十一观成坏品
庚二(破承许时间为果之生灭因——观成坏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能害自性存在之理;二、遮破存在之能立。
壬一(宣说能害自性存在之理)分五:一、观察俱成不成而破;二、观察是否灭尽而破;三、观察能依所依而破;四、观察是否空性而破;五、观察一体他体而破。
癸三(观察能依所依而破):
若当离于法,则无有成坏;
若离于成坏,是亦无有法。
如果离开了法,则没有成坏;如果离开了成坏,也没有法。
中观宗驳曰:如果离开了法,则不可能有成坏,就像没有柱子,就不可能有柱子的成坏一样。反之,如果离开了成坏,也不可能有法。
月称论师和宗喀巴大师都是从两个方面来遮破对方观点:一是从法相事相方面破;二是从能依所依方面破。
◎从法相事相角度破
小乘认为生住灭是有为法的法相,而刚才我们已经抉择出生灭(成坏)不成立,前面也讲过住不成立的道理。既然生住灭都不能成立,有为法的本体也就不可能有。比如,作为有为法的瓶子,因为其生住灭的法相都不能成立,故而不可能存在。
反之,如果有为法存在,则可以有生住灭的法相,但前文已经做过详尽观察,有为法的本体并不成立,既然如此,其生住灭的法相如何存在呢?
总而言之,有为法法相不成立的缘故,有为法不存在;有为法不成立的缘故,成和灭不存在。
◎从能依所依角度破
因为有为法和生灭二者互相依靠,所以,谁也不能使谁成立。
有为法(能依)依靠生灭(所依)而成立,但前面已经抉择出生灭不存在,既如此,就不会有所谓的有为法。比如,有了诸法的形成和毁灭,才会有人、山、柱子等一切诸法,但形成和毁灭并不成立,这样诸法也就成了子虚乌有。
反之,生灭依靠有为法而成立,但有为法不存在的缘故,生灭也不可能有。比如,有了人、山、柱子等诸法,才会有它们的形成和毁灭,但诸法皆为空性,故依靠它们的成坏也不可能有。
所谓的能依所依,需要互相观待才能成立,就像没有左脚的名称,就不会有右脚的名称,东不存在,西也不会有一样。因而,离开了法,不可能有成坏;离开了成坏,也不可能有法。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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