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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广解》79课 * CC+笔记


བྱང་ཆུབ་སེམས་མཆོག་རིན་པོ་ཆེ།།

菩提心妙宝

མ་སྐྱེས་པ་རྣམས་སྐྱེ་གྱུར་ཅིག།

未生者当生

སྐྱེས་པ་ཉམས་པ་མེད་པར་ཡང་།།

已生勿退失

གོང་ནས་གོང་དུ་འཕེལ་བར་ཤོག།

辗转益增长



本课科判坐标



本课总义归摄


🔹本课的前三颂,都是在“宣说嗔恨之颠倒理由”,旨在遣除那些认为嗔恨伤害自己的人是理所应当的诸多理由;第四颂开始,则宣说“破嗔轻侮我等三者”,意思是,如果我们遭遇了除棍棒伤害身体之外的其它三种情况,应如何修持安忍。

🔹因此,本课包含三部分内容:

1. 继续宣说如何思维不能于嗔恨、毁谤、伤害我的众生生嗔的理由,遣除理应生嗔的颠倒理由。这里包含两层含义:

①依靠怨敌我们才有了修持安忍的机会,而通过修安忍的善行,可消除我们多生累世的诸多罪业。因为安忍是难行的苦行,它可以成为有效的、消除罪业的善巧方便,同时修安忍也可以在短时间中积累巨大的福德善根。

②怨敌因为对“我”这个对境大起嗔心并伤害于我,怨敌之罪业的缘起不会因此空耗,必定在漫长的岁月中感受痛苦的煎熬。

从以上两点可了知:是我伤害了对方,对方反而饶益了我。如果还要因此嗔恨对方,就是一种不应理的粗暴心识。(详见颂词1)

2. 遣除三个疑问:

①因为有了“我”这个对境,对方才起的嗔心,且因为生嗔的缘故让对方堕入了地狱,那我是否也有下堕的罪业?答案是:我在修持安忍过程中,首先发起修行安忍的意乐,之后以正知正念守护自己的根门而成就善法,从缘起的规则来看就是“已作不失”,由于我修安忍的发心、行为、结果都是善妙的,因此不会下堕。

②无论如何,怨敌间接的帮助我修持了安忍,那么他是否会因此获得功德?答案是:怨敌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善的发心和行为,故得不到任何功德,即“未作不遇”。(详见颂词2)

③既然他人的加害能成为我修安忍的因,那么当别人害我时,我以牙还牙,不是可以成就对方修安忍的功德吗?答案是:此时对他人加害,无疑是火上浇油,会导致对方的嗔恨心愈发旺盛,不仅谈不上帮助他修安忍,实际上是害了对方。(详见颂词3)

3. 进入“破嗔轻侮我等三者”的科判,正如之前所说,对我生嗔会造成四类伤害,一是让我受苦,如棍棒打击等。除此之外的“三者”分别指:

①“轻侮等无害故不应嗔恨”,别人说一些侮辱的语言,对我的心和身都无害,因此,如果因受到语言的诽谤就起嗔心,那便是妄执。(详见颂词4)

②“不应嗔成为利养之违缘者“,比如有人说一些讽刺我的话,毁坏了我的名声,障碍了我获得利养,对此我不应嗔恨。(归属80课)

③“不应嗔令他人不信者”,比如有人诽谤我戒律不清净,致使旁人对我失去信心,对这样的人,我也不应嗔恨。(归属80课)


颂词详解及重难点分析



(颂词1)




依敌修忍辱,消我诸多罪,

怨敌依我者,堕狱久受苦。

若我伤害彼,敌反饶益我,

则汝粗暴心,何故反嗔彼?




颂词1-1

科判分析

本组颂词位于“忍耐作害者之安忍”中“宣说嗔恨之颠倒理由”的科判下,宣讲的是对于作害于我、令我痛苦之人,我应该对其安忍,不应对其生嗔,嗔恨作害者是一种颠倒的做法,本组颂词将会给出理由,说明这是颠倒分别念。


颂词1-2

消文释义

依靠这些作害者修安忍可消除我的众多罪业,可是敌人却由于加害我而长期堕落于地狱中受苦,这样一来,我反而成了加害怨敌的人,而那些敌人却是饶益我的人,如此这般颠倒,为什么粗暴的心你反而对他生嗔呢?显然不应理。


颂词1-3

本颂重点

重点1. 嗔恨对方是颠倒行的根据一:

①“依敌修忍辱,消我诸多罪。”若是没有怨敌,就没有修安忍的对境,而修习安忍可以消尽往昔所作的罪业,以此而消除现、后世的众多苦害。

②修安忍也是累积巨大福报的方法,可以在短时间中累积无法想象的善根。

③修安忍还具有让我们生生世世智慧敏锐、容貌端正、累积成佛的资粮等功德。

④从以上角度可以了知:怨敌对我的帮助很大,他是我的恩人,为何要嗔恨他呢?因此,嗔恨他,就是一种不应理的粗暴心识。

⑤正因如此,他方世界的大菩萨们非常赞叹娑婆世界,因为以此为境,可以圆满布施、持戒、安忍等波罗蜜多;正如佛经中所说:“若无生嗔境,何说修忍辱”。

重点2. 嗔恨对方是颠倒行的根据二:

“怨敌依我者,堕狱久受苦。”怨敌因我而内心产生嗔恨,进而可能在肢体上打击或在语言上辱骂我。其起心是恶,行为也是恶,他们依靠我这个对境做了不善的身语意行为,因此形成恶业,恶业成熟后就会堕恶趣感受巨大痛苦。因此,尽管我不是直接让他堕入恶趣,但也有一部分责任,应该有愧疚心。如果不但没有丝毫愧疚,反而嗔恨他,那就太不应理了。

重点3. 嗔恨对方是颠倒行的根据三:

“若我伤害彼,敌反饶益我。”这是对前面内容的归摄。是我伤害了对方,对方却成全了我很多功德,我应该对他有慈爱心,想方设法饶益他(比如为他念修经咒、佛号等做回向),如果不这样思维,以及行动上饶益对方,反而于他起嗔心是不应理的。


颂词1-4

相关教证

1. 《摄波罗蜜多论》云:“能息害心野火雨,现后众害由忍除”。

2. 《入中论》云:“既许彼苦能永尽,往昔所作恶业果”。 

3. 《菩萨地论》云:“能堪忍补特伽罗,于当来世无多怨敌,无多乖离,有多喜乐,临终无悔,于身坏后当生善趣天世界中。”    

4. 《摄波罗蜜多论》中说:“忍为巧处成色身,功德端严相好饰。”

5. 朗日塘巴尊者说:“纵然别人非理毁谤陷害我,也应视为善知识”。


颂词1-5

思维讨论

有些师兄说:“既然嗔恨有罪业,安忍有功德,那么当我们遇到要生嗔恨心的对境时,一定要极力的忍下这口气。不管内心多么充满愤怒,起码外表是要伪装平静的。”这个是修持安忍的方法吗?实际上外表平静内心嗔恨并不能从根本上阻止嗔恨心的生起,我们必须首先从见解上了解生嗔的危害、安忍的功德,进而在实际修行中不断串习,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生嗔的问题。



(颂词2)




若我有功德,必不堕地狱,

若吾自守护,则彼何所得?




颂词2-1

科判分析

和上一个颂词同样,本组颂词位于“忍耐作害者之安忍”中的“宣说嗔恨之颠倒理由”科判下,重点宣讲要遣除两种不合理的疑问。


颂词2-2

消文释义

问:若因我的过错而使人堕落受苦,我岂非将受恶报吗?答:如果我有如法发心修忍的功德,必定不会堕落地狱。问:他人助我修忍岂非他应得善报么?答:如果我自己发起意乐护戒修忍,那么嗔害者(无善意乐)除了造罪外还能得到什么呢?


颂词2-3

本颂重点

此颂承接上一段的两个内容,一是“若我伤害彼”,二是“彼反饶益我”。问题就是从这两层意思中提出来的:

重点1. 第一个问题:既然怨敌堕落我也有一部分责任和因缘,那我会不会受牵连而堕落?

答:“若我有功德,必不堕地狱。”我从事件的初、中、后发心是善(发善心修安忍);正行也是善法(从语言和行为上都是善);结行也是善法,既然善心、善行、善果都是善妙的,没有堕地狱的因,因此绝不会导致堕落地狱的苦果。

重点2. 第二个问题:怨敌帮助我修安忍,那他是否会因之而得到利益?

答:“若吾自守护,则彼何所得?”对方得不到功德,原因是:在业因果的几大原则中,有“未作不遇,已作不失”这两条。我在修持安忍过程中首先发起修行安忍的意乐,之后以正知正念守护自己的根门而成就善法,从缘起的规则来看就是“已作不失”;而怨敌没有任何善的发心和行为,故得不到任何功德,即“未作不遇”,尽管怨敌的确是我修安忍的助缘。

重点3. 总结来说:

①从因缘方面分析:如是因如是果,我在过程中发善心修善法,是贤善的因缘,故得到贤善的果;对方发的是恶心,造作的是恶行,故得到恶果。

②从发心方面分析:尽管对方因我堕地狱,但我在修安忍过程中没有发起任何想要伤害对方的心,因此不会有任何过患;另一方面,表面上对方成就了我修安忍,但他并没有要帮助我的心,反而有想伤害我的心,因此无法获得功德。

③从直接和间接角度分析:对方是起到了我修安忍的间接作用,但我自己的发心和善行才是主要作用;反之,对方堕入地狱的主要原因也并非是我,而是他本身的恶心和恶行。

④对方并不是一点点利益都得不到,因为他结缘的对象是发了大乘菩提心的菩萨,菩萨会发愿:我因他而圆满了修持安忍的资粮,未来成佛后首先要利益他。所以从长远来看,此怨敌还是会得到利益的。有一个比喻,和菩萨结缘就好像被鳄鱼或鲨鱼咬到(不松口)一样,菩萨一旦与之结了缘,就不会放弃。释迦牟尼佛在做忍辱仙人时,被歌利王割截身体,不但没有起嗔恨心,反而生起大悲心,发下将来利益他的大愿。

⑤一切看发心,而非表面。


颂词2-4

相关教证

1. 佛言:“心若善,一切皆善。”

2. 《功德藏》云:“只随善恶意差别,不随善恶相大小。”

3. 宗喀巴大师曾说:“心善地道亦贤善,心恶地道亦恶劣。”



(颂词3)




若以怨报怨,则更不护敌,

吾行将退失,难行亦毁损。




颂词3-1

科判分析

本组颂词和上两颂一样,位于“忍耐作害者之安忍”中的“宣说嗔恨之颠倒理由”科判下,说明若是对怨敌以怨报怨,那就是一种颠倒的做法,此处宣讲了理由。


颂词3-2

消文释义

如果我不修持安忍反而以怨报怨,(以此让怨敌反过来对我修安忍,是否可以让他得到功德呢?)实际上这种方法不可能护持敌人。相反,如果我以怨报怨,我的修行将会退失,修安忍的艰难德行也因此会毁损。


颂词3-3

本颂重点

重点1. 有人认为:既然我通过怨敌的作害而修安忍,可以守护自相续并获得功德,那反过来,怨敌在伤害我的时候我也以怨报怨,伤害他、辱骂他,促使他也修安忍,从而让他获得功德可不可以呢?

答:这是不如理的想法。从于他于己两方面来分析:

①于他:他人进行伤害行为时,他的心相续被烦恼所控制而无有自主,如果在此时遇到了我的抵抗,便如同火上浇油,嗔心会更炽盛。他在这种情形下,根本不会去考虑修持安忍,只会更增加他的损害恶业。

②于己:以怨报怨这种颠倒做法会使得自己修安忍的难行之行毁坏,自己也会因为违背“沙门四法”(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以嗔怒对嗔怒,不以揭短对揭短)的原则而退失菩萨行。

综上所述,于他于己,都不能以怨报怨,若是以怨报怨,那就是颠倒的分别妄念在非理作意。

重点2. 上师教诫:

①作为佛弟子,无论在什么环境中,也不管什么事件,沙门四法是绝对不可违背的。

②出家人以及佛弟子也不可以像有些影视剧中(或者现实生活中)那样,身上带刀防身,这都是不如法的。佛子唯一的依怙是上师三宝,护身武器便是大慈大悲与忍辱铠甲。

③作为佛子,不但不应该损害众生,连损害的念头都不可以生起,更不能发下恶愿。在这里,上师例举了《莲花生大师本生传》中的公案——一位修行人因对农民生起嗔恨而变为恶龙的例子来警戒我们。



(颂词4)




心意无形体,谁亦不能毁。

若心执此身,定遭诸苦损,

轻蔑语粗鄙,口出恶言辞,

于身既无害,心汝何故嗔?




颂词4-1

科判分析

1. 本组颂词位于“破嗔轻侮我等三者”科判下。如前所说,对我生嗔会造成四类伤害,一是让我受苦,比如用棍棒打击等,另外还有轻辱我等其余三种情况。此科判是讲如果我们遭遇了除棍棒伤害身体之外的其它三种情况该怎样修安忍。首先是“轻侮等无害故不应嗔恨”。

2. 这个科判的重点是,对语言类的伤害我们应当如何反应。形成伤害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是伤害我们的心;二是伤害我们的身。倘若详细观察,实际上对身、心二者都无法形成有效的伤害,我们因此而生嗔属于颠倒作意和妄执。也就是说:轻辱等无害的缘故,所以不应生嗔恨心。


颂词4-2

消文释义

心意没有形质躯体,所以谁也不能摧毁它。问:如果心意执著身体为我或我所,岂不是会遭受各种痛苦伤害吗?答:这也无法成立。当别人对我轻视,说粗鄙的言语,以及口出恶语相骂时,既然这些对身体毫无伤害,心意你为何要生嗔恨呢?


颂词4-3

本颂重点

他人对我的讥毁伤害,是损害了我的心?还是损害了我的身?

重点1. 首先观察心,在别人讥讽毁谤时,心会不会受到伤害?(若不经观察,我们认为这些语言侮辱了自己,好像伤了我的心一样,难受、伤心。)

①从世俗谛角度观察:

A. 心不是色法,是心法,是一种明清的状态。它没有形状、颜色,对于像虚空一般自性的心,语言怎么能伤害到它呢?如《宝积经》中云:“迦叶,此心者,于外不随有,于内不随有,二者之中不随有,若遍寻之无有而可缘也。”

B. 《楞严经》中佛向阿难七处征心:身内、身外、潜伏根内、开合明暗、随所合处、中间、一切无著,这七处都无法找到心在哪里。

②从胜义空性角度观察:不但心不存在,语言和伤害的方式也不存在,所以心没办法受到伤害。

重点2. 对方说:毕竟心和身体是连在一起的,如果我的心执着这个身体是“我”,或者是“我的”一部分,而身体是可以被伤害的。

比如打击身体时,我的心也会痛。就此,这里分析了三类轻辱我的语言(轻蔑语、粗鄙语、恶言辞)对我的身体是否会构成伤害:

①身体由地水火风无情法组成,本身并没有任何感受,所以并不存在受损害的问题。

②语言的本体虽是色法,但非常细微,通过说话的方式基本上对身体不能造成伤害。

重点3. 对方又问:那为何我们在听到别人讥讽诋毁的语言时,忍不住会生气呢?

①因为妄执。语言本身对我们没有伤害,真正伤害我们的是自己“认为”他人侮辱了我们。

② 菩萨之所以能安忍,是因为了知语言对身心均无害,安住在万法空性的状态中。

③还有一个角度,举例说,某一种语言,在某个地方是赞叹的语言,在另一个地方或环境下则变成了骂人的语言,这说明语言本身无利无害,关键是我们的心。

重点4. 即使经过智慧观察,知道了别人的讥讽和诋毁于心于身都是无有损害的,可还是控制不住的生嗔。

那就是因为无始以来,我们的相续对于无明的习气串习得太久了,这就需要通过大量的修持串习,用智慧来对治无明。上师一再强调,道理不能停留在口头上,需要落实在行动中。


颂词4-4

相关教证

法王如意宝说:“我们的心犹如虚空,身体犹如土粉,所谓的我,根本不存在,安住在这种无我的境界中,各种语言对自己又有什么损害呢?”



 


生生世世不离师

恒时享用胜法乐

圆满地道功德已

唯愿速得金刚持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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