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届入行论学习笔记|《入行论广释》第176课
一、 科判坐标
二、 内容归摄(总义)
智慧所抉择的对境分人(身心五蕴的聚合)、法(除“人”之外的一切事物、概念等)二种,本品通过中观正理抉择这两种对境本体为空性。抉择法无我空性时以四念处(身、受、心、法)由粗至细抉择万法无我,得到空性的总相。本课将学习心念处和法念处的内容。核心内容如下:
一、什么是心念处:小乘行者将心抉择为无常,即心识刹那生灭,但无常并不等于空性。因为一个法只要有生灭,就有所缘,其本体(生灭的基础)仍然存在,而此处直接抉择心的本体不成立。本论中心念住抉择了心王——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五根识)以及意识为空性。(详见颂词一)
二、意识不成立——观察心识的住处:本颂的观察方式是意识如果实有存在,必定有一个住处,然而通过观察发现心识无处安住,因此成立为无自性。(详见颂词一)
1.意识不住于诸根、外境、虚空:心识与根、境体性不一样,无法住于色法。根和境以及虚空本是假立的法,所住非实有,则能住的心识也无法成立。
2.意识不住于身体内、外或其他地方:身体内外以及其余地方都是色法体性,可以如上观察。
三、意识不成立——观察心识本身:本颂从心识本身来观察,通过观察心识和身体的关系来抉择心识没有丝毫真实性可得。正因如此,一切有情的自性本来即是涅槃。(详见颂词二)
1.心识和身体非一非异:心识和身体有各自的法相,心识不可能是身体。另外心识也不是完完全全离开身体,在身体之外还有一个心识,这在之前已经破斥过。
2.心识和身体非离非合:身体和心识能够混合和分离的前提是,身体和心识是别别他体(异体),这在前文已经破斥。再者,如果身体和心识以混合的方式存在,那身体少一部分则心识也当减少。
四、五根识不成立:本颂以三时的方式观察五根识和外境的关系来抉择五根识的无自性。(详见颂词三)
1.识境同时产生:同时产生的法无法成立因果关系,识成无因而生。
2.识与境前产生:根识不能离开所缘境单独成立,否则有今天能看到明天花园的过失。
3.识与境后产生:境生识未生,识生境已灭,识缘什么而生?
五、法念处:在共同乘中法念处是观法无我,即观察五蕴的法无有自性。大乘中“观法无我”是包括有为法、无为法、内在心法、外在色法等在内一切诸法都是空性。本颂以金刚屑因简单说明诸法无生的道理,如《入中论》云:“彼非彼生岂从他,亦非共生宁无因。”,后面将会详细学习这些道理。(详见颂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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