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八颂 | 把害我的人,观成与自己的上师无二无别
索达吉堪布 释
第六颂 视害为师
愿我于昔曾利益,
深切寄以厚望者,
彼纵非理而陷害,
亦视其为善知识。
我往昔曾饶益帮助过某人,也曾对他寄以深心厚望,然而他恩将仇报,对我非理加害,愿我能真心视他为自己的善知识,而毫无怨恨之心。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以前对他人无论在人力、财力,或者在修学佛法上都给予过种种帮助,心中对此人寄予厚望,愿他不负所望。但是,他不知报恩,反而以种种不应理的方式加害于我,正如麦彭仁波切在《释迦牟尼佛广传》中讲的,佛陀在因地修安忍度时,曾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他人,此人不但不知报恩,反而伤害他一样。
现在社会上的这种事情随处可见,对此我们应该抱着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这些人呢?应该把这些人看成是善知识,观成与自己的金刚上师无二无别,这才是真正的修行!
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是很难做到的。虽然这样,我们也应该观修安忍,尽量地去实行,这时如果生起嗔恨心,那就是假修行!
将伤害自己的人观成与自己的上师一样,这对我们来说也是很难做到的。在几年前,我从印度请回的一尊文殊菩萨像,不幸被一个熟悉我的人偷偷拿走了。本来我从小就对文殊菩萨有极大信心,从印度回来经过香港海关时也费了好大的周折,本来准备好好地供养这尊佛像,作我的皈依境。这尊佛像具有无比的加持力,如果有人哪怕出几百万我也不会卖——自己对文殊菩萨太执著了。
后来管家知道了这件事,问我要不要调查,或者请公安局帮忙。我大致知道偷者是谁,如请公安局帮忙的话,找回佛像也并不算难。不过我当时想:如果追究起来,那就谁都会知道偷佛像的人是谁了,本来佛像是用来利益众生的,如果因此使这个小偷烦恼了,就不如悄悄送给他算了,何况这也是我修安忍的最好机会。于是我谢绝了管家们的好意,这件事就此了结了。
如果在无缘无故受到别人伤害时,自己不但不嗔恨,反而对他生起大悲心,并把自己的一切善根都回向给他,将他观为善知识,那才是真正的修行人。如果人家拿了你的东西,你就恨得咬牙切齿,大发雷霆,那就不是真修行人,也就离菩萨道越来越远了……
如今,我们遇上违缘的时候很多,应该好好把握住每一个修安忍的机会。《佛子行三十七颂》中说:“吾如自子爱护者,彼纵视我如怨敌,犹如慈母于病儿,尤为怜爱佛子行。”这是我们所应具足的基本修行态度。
(未完待续)
敬摘录《修心八颂略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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