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若有未生法,说言有生者。 可生之彼法,不成岂可生?|【每日一颂】《中论》
七观三相品
庚二(观三相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遮破有为法;二、遮破无为法;三、遮止与圣教相违。
壬一(遮破有为法)分二:一、破生住灭三法相;二、以此能破事相有为法。
癸一(破生住灭三法相)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子一(总破)分三:一、观察有为无为而破;二、观察分散聚集而破;三、观察有无其他法相而破。
丑三(观察有无其他法相而破)分二:一、以太过而破;二、断除过失。
寅二(断除过失)分二:一、第一断过;二、第二断过。
卯二(第二断过)分二:一、对方之回答;二、断除过失。
辰二(断除过失)分二:一、比喻不成立;二、意义不成立。
巳二(意义不成立)分二:一、自生非理;二、他生非理。
午二(他生非理)分二:一、观察三时而破;二、观察生有无其他生而破。
未一(观察三时而破)分三:一、总破三时生;二、别破正生生;三、破缘起不合理之说。
申三(破缘起不合理之说)分二:一、说缘起空性的合理性;二、破未来法的产生存在。
酉二(破未来法的产生存在):
若有未生法,说言有生者。
可生之彼法,不成岂可生?
如果真有未生法,说有未生法的生也可以,但所生的未生法不能成立,不成立又岂能生呢?
中观宗驳曰:如果以事势理观察,未生法真的存在,说有未生法的产生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无论通过教证、理证、现量还是比量,没有任何正理妨害的一个未生法之得绳,无论古代人、现代人还是未来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得到,如同石女儿一样,既然如此,怎么可能有它的生呢?这只是你们自宗的说法而已。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存在未生法,也可以承认有它的产生,但无论怎样观察,未生法的本体都不能成立,既然如此,它就是无实法。而对于实有的无实法来说,无论聚集多少因缘,也无法令“无”变成“有”,因此,不可能有未生法的生。
鸠摩罗什大师将本颂后两句译为“此法先已有,更复何用生?”意思是,如果按有部宗的观点,未生法的本体已经成立,既然本体已经存在,又何必再生呢?显然没有必要。如果还有生,就会有无穷生和无义生的过失。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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