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记】《中论广释》第54课(文字+视频)
学习,是自己的事。
不论在哪里,
佛陀加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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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记视频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
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十七、观业品
本品观察业。有实宗认为业实有,否则因果不虚的道理就难以成立,所以有部、经部、唯识都各自宣说了业的安立方式。有部宗认为业是债券一样的不失坏法;经部宗不承认业是色法,许是心法,认为在意识上隐藏的习气就是业;唯识宗[1]认为业是阿赖耶识上熏染的一种习气。在世俗中,上述各宗对业的安立方式都有合理之处;但在胜义中,龙猛菩萨对业一概否认、全部破斥。
[1] 本论所破指随理唯识,而非随教唯识。
辛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分二:
一、以理证广说;
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二:
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
癸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分二:
一、业之安立;
二、对此断除常断之理。
子一、(业之安立)分四:
一、宣说善业;
二、宣说二种业;
三、宣说三种业;
四、宣说七种业。
丑一、(宣说善业):
丑二、(宣说二种业):
中 论 释
十七、观业品
丁十七(观业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经云“何为圣者种性?彼等无业,亦无业之异熟”等,宣说了无有业果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首先发难:轮回是存在的,因为轮回与业果的关系存在的缘故。如果所依的轮回不存在,则轮回与业果之间也不应该存在联系。如果积业者与受业者之间毫无关联,那么今世所造的业,又怎么可能在来世成熟呢?】
为了证明业因果无有自性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随说他宗;二、对方避免常断边之理;三、驳斥无咎之回答。
己一(随说他宗)[58]分二:一、略说业;二、广说业之分别。
[58] 本科判与下一科判均为对方观点,因内容较广,且涉及对方所破之观点,故未更改字体,望详察。
庚一、略说业: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 二世果报种。
所谓的业因果究竟是指什么呢?
首先,如果补特伽罗人我能够断除三门之恶行,行持四摄等利他行为,并以慈悲之心善待他众,像这样的思想行为也就是善法。该士夫的此等善行,将成为成熟后世悦意果报的种子,因为前者为后者之不共因的缘故。犹如由稻谷种子产生稻谷苗芽一样。
其次,我们应当了知,如果反其道而行之, 对趋入恶行毫无戒备制止之念,并以妨害之心损伤他人就是非法。
所谓法的名称,也就是以护持自己的法相, 拯救于恶趣之中,以及出脱于五道轮回并从而获得解脱涅槃三种含义而安立的。此处所指的“法”,即为第二种含义。
庚二(广说业之分别)分二:一、略说;二、广说分别之相。
辛一、略说:
大圣说二业, 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 种种分别说。
趋入真如法性的大圣者仙人——圆满正等觉佛陀,将业归纳为两种。如经云:“思业即为意业,由思而生之思已业即为身语之业。”
关于业的分别之相,在其他经论当中也有种种分别之说,下文将进行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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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中观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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