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若人自作苦,离苦何有人?而谓于彼人,而能自作苦。 |【每日一颂】《中论》
已二(破人我之能立)分三:一、破人我之比喻——观燃可燃品;二、破人我之所依——观本际品;三、破人我之能依——观苦品。
十二 观苦品
庚三(破人我之能依——观苦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破四边苦;二、以此理类推他法。
首先讲“破四边苦”, “四边”意即,自作、他作、共作和无因作。
壬一(破四边苦)分二:一、说对方之宗;二、驳斥彼宗。
癸二(驳斥彼宗)分二: 一 、略说;二、广说。
子二(广说)分三: 一 、破自他各自之所作;二、破自他共作;三、破无因作。
丑一(破自他各自之所作)分三:一、破观待蕴而 作;二、破观待人我而作;三、自作不成立他作更不成立。
寅二(破观待人我而作)分二:一、自作不成立;
二、他作不成立。
卯一(自作不成立):
对方辩驳说:依靠五蕴而产生痛苦可能不太合理, 痛苦应该是由人我自己产生的。有了人我之后,痛苦就会自然而然产生,并非由他人施予或者从其他事物中产生。
具有一定正见的人在感受痛苦时也常说: “我现在 这么苦,肯定是前世造了什么恶业!”这种认知虽有合 理之处,但从实相而言,认为是人我自己造作了痛苦并不合理。为什么呢?
若人自作苦,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而能自作苦。
如果说人我造作了五蕴痛苦,则不合理,因为离开 五蕴何处有人我呢?根本没有。既然没有单独的人我,为何说人我自己造作了五蕴痛苦呢?
如果认为五蕴痛苦由人我产生,那么请问,谁是除 了五蕴之外的这个人我呢?实际上,人们执著的人我都 是建立在五蕴之上的,离开了五蕴,根本不存在一个补 特伽罗人我,通过可现不可得因就可推知。既然人我 不存在,为何说人我产生了五蕴痛苦呢?可见这种说法并不合理。
假使人我存在,他也不可能造作五蕴痛苦。因为五 蕴痛苦即是人我,如果自己产生自己,就成了自己对自己起作用,但这有很大过失,从痛苦的能作所作等方面观察完全不合理。
再者,假如前世人由于造作恶业而产生了后世天 人的痛苦,如果按照对方的说法,就成了前世人自己造 作了后世天人的痛苦,即前世人、后世天人,以及后世 天人的痛苦都成了一体,但这显然不合理,会有很多过失。
通过以上分析,对方人我自己造作痛苦的论点根本不能成立。
对于今天所讲的道理,大家不能只把它们当成一种 说法,如果不以此对治自相续,遇到痛苦还是空不了。有些世间人看到之后可能想:听说出家很快乐,但我看 到有些出家人心里也很苦,与世间人没有什么差别。其 实并不一样,学了中观之后,虽然在显现上还会有一些 痛苦,但与没学过中观的人比较起来,在痛苦的实执方面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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