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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第二次讲解《解义慧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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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义
慧
剑
ZCKB
第二次讲解
于2008年
第二课
乙二(中善所造之义)分三:一、宣说所量之二谛;二、宣说能量之二理;三、宣说如此衡量之果。
丙一、宣说所量之二谛:
诸佛所说法,真实依二谛,
世间世俗谛,超凡胜义谛。
丙二(宣说能量之二理)分二:一、略说二理;二、以四理广说。
丁一、略说二理:
二谛之自性,无谬解慧入,
修成净二量,胜妙之慧目。
丁二(以四理广说)分三:一、能量四理;二、宣说彼之作用四法依;三、宣说八辩才之果。
戊一(能量四理)分二:一、说前三理;二、说证成理。
己一(说前三理)分三:一、总说缘起显现;二、别说彼之因果体三理;三、随同三理而摄义。
庚一、总说缘起显现:
显现此等法,皆依缘起生,
无所观待法,不现如空莲。
庚二(别说彼之因果体三理)分二:一、宣说作用理与观待理;二、宣说法尔理。
辛一(宣说作用理与观待理)分二:一、真实宣说;二、彼之必要。
壬一、真实宣说:
因缘齐全故,起生果作用,
诸具果性法,皆待各自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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