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观察显色形色一异而破【每日一颂】《四百论》(第十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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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品 破根境品
己四、(破根境实有)分二:一、广释破境实有的正理;二、明实有空与如幻相同。
庚一、(广释破境实有的正理)分三:一、破所取的根境实有;二、破能取的有境(心心所)实有;三、明无实体如幻是极为稀有的原因。
辛一、(破所取的根境实有)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壬二、(别破)分二:一、破境有自性由根所取;二、破意识取境有自性。
癸一、(破境有自性由根所取)分二:一、破所见实有;二、破所闻实有。
子一、(破所见实有)分二:一、破境实有;二、破有境实有。
丑一、(破境实有)分二:一、破内部;二、破外部。
寅一、(破内部)分三:一、观察显色形色一异而破;二、观察四大种而破;三、明彼所许有违害。
卯一、观察显色形色一异而破:
离显色有形,云何取形色,
即显取显色,何故不由身。
——《中观四百论》
如果离开显色另有形色,那么眼识为什么能取形色呢?如果形色即是显色,那么取显色何故不是由身识呢?
所谓显色,是指红黄蓝黑等物体的颜色,形色是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这二种色是根境法的色相。有些人认为眼识能现见对境法的显色形色,以此现量完全可以成立瓶子等所取境的色自相成立。针对这类观点,此处以观察显色与形色是异体或一体而破。如果离开瓶子的显色,另有长短方圆的形色异体存在,那么在眼识取显色时,应成不能同时缘取其形色,因二者异体,显色中无有形色,如同马上无有牛,不应该同时为眼识现见。而实际中,人们的眼识取境时,却会同时缘取其显色形色,如眼根正常者都可同时见前面红色的圆柱子、白色的方瓶等,以此显然推翻了显色形色异体的可能性。但是,如果形色与显色一体,是自性成立的一体法,也即自性成立为所取境之色自相,那么人们在以身识辨别瓶的形色时,身识为什么不能了知瓶子的显色呢?形色可以由身体触觉了达,如果形色显色自性一体,那么盲人也应见显色,黑暗之中人们也可以通过触摸了知物体的颜色……这类推论当然谁也不会承认,也显然与事实相违,因而显色与形色也非一体。二者既非异体,也非一体,然显形二色如果实有存在,必然存在一体或异体的关系,而观察之下,一体异体关系都不成立,那又如何成立二者是眼识的现量境呢?若现量不成,如何以此成立瓶子具有自相呢?故有智者应知,自根识所见之色自相唯是如同梦中景象一般。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记
忆
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