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来去去”、“不来不去”中,谈人生与修行——【1802】辅导 《中论广释》第11-12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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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中观理证观察说明“去者正在去”为什么不成立?
(1)需掌握去者、去法、去时的定义
(2)需明白麦彭仁波切在注释里面说“去的行为仅此一次”的意义,如何理解“胜义中去的行为仅此一次”?
(3)以麦彭仁波切的推理、上师结合果仁巴大师的推理说明“去时去”为何不成立?
(4)在破“去时去”时,比较麦彭仁波切的科判、注释与上师仁波切科判、解释有何不同?为何有此差别?
(5)颂词“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对比上师、麦彭仁波切的解释有何不同?为何有此差别?
01-02
(1)需掌握去者、去法、去时的定义
(2)需明白麦彭仁波切在注释里面说“去的行为仅此一次”的意义。
选择题
1
结合上边的图分析下面选项中分别属于去者( )、去法( )、去时是( ):
A.去者指具足跨越动作的人,具足动作、行为的作者。
B.去法即动作、行为本身,这里指跨越的动作。
C.去时是依靠作者与作所完成的所作业,这里指跑道。
选择题
2
“去的行为仅此一次”,这里的仅此一次是从( ),如此安立的理由是( ),去来品主要用的推理方法是( ):
A.从名言实相无常角度、以名言理破常执、刹那生灭
B.从实有自性的角度、因凡夫执著实有自性的特点就是唯一、独立、自主等、故在此以胜义理破实有自性,观待理(大缘起因)【胜义中去的行为仅此一次并非指我们承许胜义中有一次行为,而是在胜义中破实有自性的特点唯一等】
C.都对
宗喀巴大师:《理证海.观来去品略义》
首须了知对于去者和所去处,及去的动作等,如果认为不是唯由名言安立为有,而是有自性者,即是实执之行相。
次应思维,如彼所执之境,是否实有?若认为有,即被此品众多理门之所破斥,于此应当引生定解。但是,依多种观察以理破除的,亦是只为令得了知:若执有自性,则作和所作,以及作者等皆不能成立之故,而非为说明去来等无。
若欲如此通达,须将此中所说“于去来等一切名言执为有自性”之心而换成为“自性空故彼等作用皆能成立”之意。于此正理须生定解。如云:“由作者及作,当知其余法”,《明句》释曰:“由破有自性之去及去者已,当知唯是互相观待而有”。亦可作为“依去有去者,依去者有去,唯此能成事,未见有余因”。
先于现见之粗去来等如实了知已,次当结合从前世到此世来,及从此世往他世去都无自性之理发生定解。又应以此正理,推知其余诸法,生时无所从来,灭时亦无所去。对于一切作用,亦应如是了知。由此可使观察真理之慧,逐渐扩大,以至在行住坐卧一切威仪中皆能见为犹如幻化。
03
(3)以麦彭仁波切的推理、上师结合果仁巴大师的推理说明“去时去”为何不成立?
选择题
3
以下分别属于麦彭仁波切的推理的是( ),属于果仁巴大师推理的是( )
A.把去时安立为正在跨越的动作,所以破“去时去”只需要观察“这个跨越的动作”即是去法行为本身还是“去时去”的第二个去,若是去法行为本身,则则去时中的去法就会成为空无或者无有;如果将第一个所谓“去时”的动词以及第二个所谓“去”的动词,均合并于去时当中,则去时与去就会成为同一个含义,只不过在名称上有所不同而已。如果这样,就只能成立所谓的“去时”,除此之外所谓“去”的说法就不合理。
B.此处运用了观察两种行为的方法进行遮破。比如我正在去经堂,去的动作对我而言应该只有一个。但是,成立作业——所去道路需要一个去的行为,能去者我一步步去也要有去的行为,这样去的行为就应该有两种:一是与所作道路有关的行为;二是与能作去者有关的行为。
既然如此,我们就要问对方:你们认为的正在去,是指与能作相关的行为,还是指与所作相关的行为?
如果认为正在去与能去作者的行为无二无别,那与所去道路有关的行为就没有了,因为只有一个去之故。但这并不合理,因为这样所去道路就不能成立,若没有所去,能去行为也不可能成立。
如果认为正在去与所去道路有关的行为无二无别(道路自己不可能有行为,在道路上行走即是与道路有关的行为),那去者的行为就没有了任何意义。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所去而没有能去行为的正去根本找不到。
如果认为并非这两种情况,去的行为应该与能去和所去都有关,即与二者无二无别。如此承许就会出现两个去的行为,这样作者也会有两个。但这肯定不合理,因为一个作者在去的过程中,只能有一个去,不可能有两个。比如我去经堂,去的行为对于我来说只有一个。假如能去和所去有关的去都真实存在,那么就不是我一个人而是两个人去经堂,因为去的行为有两种之故。
问
去的行为不就是去法本身吗?为何要观察去的行为与去法相关联,还是与去时关联?
1
如同地面和去时:
地面要成为去时——作业,必须以去的行为为前提,这样方可称为道路
2
去法要依靠去的行为,
没有去的行为,就不是去法。光是抬脚的行为不一定是去,如下图所示,
04
(4)在破“去时去”时,比较麦彭仁波切的科判、注释与上师仁波切科判、解释有何不同?为何有此差别?
此处上师列的科判与麦彭仁波切原文的注释稍微有所不同
《中论释》原文
但是,去的行为仅此一次(胜义谛中观察,因为凡夫承许诸法实有自性,凡自性者则独立、不待因缘、恒常、唯一。),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的去法,如果将第一个所谓“去时”的动词以及第二个所谓“去”的动词,均合并于去时当中,则去时与去就会成为同一个含义,只不过在名称上有所不同而已。如果这样,就只能成立所谓的“去时”,除此之外所谓“去”的说法就不合理。
怎么能在“去时”当中,而使去法能合理地以自性而成立为有呢?
🔶注意:
去时有二种解释:
1.去时理解为正在道路上跨越的行为、动作
2.正在去的道路
05
(5)颂词“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对比上师、麦彭仁波切的解释有何不同?为何有此差别?
2
讲解本堂课正式内容
子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分二:一、有二去法之过失;二、有二去者之过失。
丑一、(有二去法之过失):
若去时有去,则有二种去。
(总)
一谓为去时,二谓去时去。
(分)
上师讲记
若在去时(所去道路)中有去,则会有二种去的行为:
一是成立去时的去之行为;
二是成立去时去(去法)的去之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认为“一个人正在道路上去”成立,就会有两种去的行为:去者自身会有一个去的行为;成立所去道路会有一个去的行为。
《中论释》原文
③另外,如果承许去时与去二者中都包含去的行为,则应成有两种去法。
其一,乃为在有去法的道路上去的那个使“去时”的命名能够成立的去法;
其二,乃为在去时中所有的去法本身。
上师讲记:
如果对方认为去时和去法都应该成立,就会有两种去的行为:一是成立所去道路的去之行为;二是作者(能去)的去之行为。
思考并总结:
二个去法的过失如何产生的?
丑二、(有二去者之过失):
若有二去法,则有二去者。
(宗)
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因)
上师讲记:
若有二种去法(去的行为),则必定会有二个去者。
因为离开了去者,去法将不可能得到。
《中论释》原文
如果同时存在两个去法【去者去的行为和成立所去道路的行为】,
则应该成立两个去者。
因为,如果所依的去者不存在,
则其依者去法也不可能得到。
《中论疏》:
若有二去法, 则有二去者。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问曰二去有何咎,此生第四两人破。外人未觉两法之失,是故致问。又虽知有失而著难便例,是故问也。
二去法是二色阴,既有二色阴,即成于二人。若唯有一人亦但有一法,故复进退屈也。
又若言法二而人一,亦应人二法一也。
下半释并者,以离法无人故,法二即人二也。
又本是一人,由汝立去时中有去,即成二人。既成二人,即一人与去法往东,一人与去法往西。东人复于去时中去,复成二法二人,如是即一人成无量人,一法成无量法。
若尔者,即失一人一法。既失其一,何有多耶?故一多俱坏。至此已来,即立法穷矣。
上师讲记:
备注:
月称论师的《显句论》把这个颂词的后半句安立为观察作者而破。
慈诚罗珠堪布也是把这句放在下个科判里。但果仁巴大师和麦彭仁波切都把这句放在这个科判里。
其实两种安立方法没有太大差别,从两方面理解都可以。
遣疑
生活中一个人明明可以做多件事,比如一边看书一边听音乐,为什么此处却说一个人不能同时做两件事,如果能有两个行为则有两个作者的过失?
1.在不经胜义理证观察时,可以承许一边如梦如幻的看书一边如梦如幻的听音乐,这些都是在如梦如幻地起进行;
2.但若依靠胜义理详细观察,看书的这一动作的作者是眼识,听音乐的作者是耳识,看、听的这两个动作并非来自同一作者我,因为:
1)动作和作者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任何一个动作只能有一个作者;任何一个作者同时只能有一个动作,因为两者互相观待之故,比如观待唱歌的动作叫歌唱者,观待看书的人叫阅读者,如果不观待唱歌还叫歌唱者如此会有没有唱歌也叫歌唱者的过失,如此正在劳作的农民、正在考试的学生、正在冥想的修行人都叫歌唱者。
2)认为看书的及听歌的都是我,因此作者相同只是未经观察的粗大概念而已,假如两个动作来自同一个作者,这两个动作就成了无有区分的成实法,看就等于听,这是完全不合理的。【眼识=耳识=同一个作者我=六根互用=你眼睛看花=你耳朵看花=实有自性的一个作者】
《中论释》原文
总之,在此时此刻,去的本体、所依的补特伽罗、去事三者都已经被彻底遮破。
(以此类推,)包括住的因果【此处因果是观待的因果】等等也可以被一并遮破。【如何遮破?】
因果有二种:
能生所生因果【种子芽果】,此生故彼生
观待的因果【如黑白、是非、长短】,此有故彼有
辛二、(于作者观察三类而破)分三:一、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而成;二、总破三类去者;三、别破去者去。
壬一、(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而成):
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对方观点)
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遮破对方)
《中论释》原文
如果对方又争辩道:去法是存在的(立宗)。如果没有去者,则去法不可能成立。但并非如此,因为世间人都能看见天授等等是在路上的去者(能立因)。
上师讲记:
对方认为:若离开了去者,去法的确不可能得到,但去者是存在的,所以去法肯定也会有。
慈诚罗珠堪布:
去者是现量可以成立的,因为说提婆达多从某地到某地的情况,是世间公认的。既然去者成立,则去法也能成立。
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对方观点)
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遮破对方)
《中论释》原文
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该去者是与去的行为[去法]相观待而安立的。但在此处并没有去的行为,去者又岂能存在呢?绝无可能!(为何没有去的行为?
方法1:现量看见去者去,请问去者先成立还是去法先成立?去者先成立,应成没有去法还叫去者的无因生的过失。如果去法先成立,前已破。
方法2:“总破三时道”等已遮破。
上师讲记:
中观宗驳斥说:如果的确有去法,去者也可以成立,但因为并没有去法的缘故,你们又如何得出有去者的结论呢?这种说法根本不合理。(中观宗反过来以同等理遮破:去者根本不存在,因为去法未成立之故。)
应知道,去者和去法互相观待——没有去法,去者也不会有;没有去者,去法也不可得。
此处:指“去者成立”的此处(世间人都能看见天授等等是在路上的去者)。
以理说明为什么没有去的行为?
推理一:
因为对方说去者成立去法才成立,言下之意,去者成立之前没有去法(推理的关键!!!这也是对方不得不承认的。),既然去者成立之前没有去的行为,去者怎么能存在呢?
思考:这是什么推理?汇集相违应成因
对方认为:“去者先成立去法才成立”与“去者观待去法成立”
他们并未发现矛盾之处,“二者互相观待而成”与“先有去者后有去法”是矛盾的!(观待与自性是矛盾的)
二者互相观待而成=去者无自性
先有去者后有去法=去者能自性成立
推理二:
同等理(观待理)
对方承许去者与去法自性成立,但还彼此观待,我们中观宗用同等理(观待理)破斥对方所许去者的自性。
同等理破曰:
去者和去法既然是观待的,
说明:
没有去法就没有去者,
没有去者也就没有去法。
推理三:
为什么“但在此处并没有去的行为”?
前面已经观察过,已去的道没有去,未去的和正去的道都不成立去,除此三时的去以外,不可能成立其他的去法,这样,因就成立了。
大家判断以下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互动)
儿子(去法)应该存在,因为现量看见父亲(去者)存在之故。( )
父亲(去者)应该存在,因为现量看见儿子(去法)存在之故。( )
上师讲记:
比如,如果一个人说儿子应该存在,因为父亲存在之故。实际上,他这么说就表明儿子是否存在还是一个未知数,只是他认为儿子应该有,因为父亲存在。
我们可以反驳说:父亲不一定存在,为什么呢?因为儿子尚未成立之故。要知道,互相观待的法,两者都要成立。若一者尚未成立,则与它观待的法也不可能成立,将还未成立的法作为能立来证成另一者存在根本不合理,因此这种说法不能成立。
《显句论》的破法与麦彭仁波切的破法没有什么差别。
大家判断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互动)
鸡蛋应该存在,现量看见母鸡蹲在鸡窝里面正在生蛋。( )
遣疑
世间人都知道,没有天哪有地,没有你哪有我,没有父亲就没有儿子,为何世间人与对方说的没有去者就没有去法不能成立,中观师为何说没有去者没有去法为何成立?
答:对方是在实有自性的本体上建立的观待;通过观待想说明万法存在真实本体。
我方是通过观待说明万法无自性,正是因为无自性才观待。
壬二、(总破三类去者):
《中论释》原文
如果对方认为:倘若没有去法,则“不具去法的天授在去”之说就不可能成立。如同不具手杖,则不能称其为“持杖者”一样。(因为“天授在去”的说法成立,所以去法也应该成立。)对方立宗:去法应该成立;能立因:具足去法的天授正在去。比喻:具足手杖的持杖者成立。
上师讲记:
《中论释》的原文并没有括号里的内容,有时为了让大家容易明白,我会稍微作些说明。此处对方认为,去法肯定成立,因为去者存在之故。
思考:根据对方的说法我们着重破斥什么?
1.去者则不去, 2.不去者不去,
3.离去不去者, 无第三去者。
《中论释》原文
如果所谓“去”的本体具备的话,则无论从三方面如何进行观察,都应当经得起考验。下面,我们就对其观点进行观察,看其结果究竟如何:
1.首先,作为去者则不会去。关于此理,我们将在下面进行阐述;
2. 其次,不去者就更不可能去,因为已经远离去法的缘故;
3. 第三,在去者与不去者之外的第三者,又怎么会去呢?此理根本无法立足。
上师讲记:
中观宗驳斥说,去者不能成立,可以从三个方面观察:
1.如果是去者,则肯定不能去;
2.如果是不去者,则更不可能去;
3.离开了去者和不去者,并无第三种去者。
1.去者为什么不能去呢?(下面重点分析)
因为如果称一个人为去者,他一定要有去的行为,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去者。比如,我们称一个人为屠夫是因为他具足了杀生的行为,如果他并没有杀生,就不能称其为屠夫。
如果认为去者有去的行为,即认为“去者去”成立,就会有两个去法:一是成立去者的去之行为;二是去者之去的行为。这样就会有两个去的行为(去法),如果有两种去法,就应有两个去者,会有这种过失,因此去者不能去。
2.不去者为什么不能去呢?
因为不去者根本不具足去的行为。正因为如此,它才被称为不去者,像石女的儿子、柱子、瓶子等都可以叫不去者。总之,因为不具足去的行为,所以不去者不能去。
3.既然去者、不去者都不能去,那除此之外是否存在一个第三品物体或补特伽罗呢?这样的第三种去者,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怎样以智慧之眼来观察,也不可能找到。
结论:通过以上推理便可了知,去者不能去,不去者也不能去,除了去者和不去者以外的第三种去者同样没有去,即任何法都没有去。
《中论释》原文
如果对方认为:后两种情况的确不能去,但第一种情况应该可以去。
但是,“去”的行为仅此一次,此行为究竟是与作者相关联,还是与“去”的意义相关联,抑或是与两者同时相关联呢?
1.如果承许第一种情况,也即没有去法的单独去者之说,但没有去法的单独去者显然是不存在的。
2.如果承许第二种情况,则去者与去的行为已经分离。这样,应成没有去法的去者。(这也明显不合理。)
3.如果承许第三种情况,则如同我们在前面已经观察过的一样,因为存在两次去法,就会导致有两个作者等等的过失。
遣疑
我还是认为去者会再去的,咱们平常也总说,这地方太美了,下次我还会再来的,也会说,我从来没去过学院,有机会我一定会去。为何就说去者不去、不去者不去呢?
1.你吃饱饭之后会再吃吗?肯定不会再吃,因为已经吃饱了,再吃就得吐了。
2.当你再吃饭的时候,不是吃了再吃,而是饿了再吃,也就是没有吃饭你才会吃。名言中不吃者能吃,是因为吃与不吃都不是实有自性,若实有自性的不吃饭者则肯定不吃,因为远离吃的行为之故。
3.从胜义角度观察吃者不吃,不吃者也不吃,除了吃者和不吃者以外,第三种吃者并不存在……通过推理,我们完全能破除相续中的各种执著,最终了达万法的本体。
运用:
1.明白了“来来去去”当下就是“不来不去”,有何意义?
三十年来寻剑客
几回落叶又抽枝
自从一见桃花后
直至如今更不疑
——唐末五代僧人灵云志勤禅师
《窍诀宝藏海.法王如意宝》:
一切缘起显现的未来过去诸法,当我们用各种方法去观察,都是不生不灭,空色如幻化。如《中论》中所讲,用胜义谛的智慧来观察,一切诸法都是不生不灭,不断不常。
一切法无有来去,也远离一异多体、远离自他常断等戏论。也就是说,没有心与境,一切诸法本来都是平等,无有取舍,本来都是自性清净的涅槃,并不是我们重新改造而成证悟,它本来就是清净涅槃,即一切诸法就是本来清净、原始清净或是本体清净,这都是一个意思。如果我们明了此道理,这就是清净的见。
《五灯会元》:
明本禅师悟道后,有很长一段时间,居无定所,或船或庵,所住之处,皆名“幻住”。一时僧俗二众争相瞻礼,被称为“江南古佛。”大元仁宗皇帝因敬慕明本禅师之道德,曾赐金襕袈裟及“佛慈圆照广慧禅师”、“高峰佛日普明广济禅师”等称号。
明本禅师对当时丛林学者多尚言说、不求真修实证的风气,颇为不满。他说:
“今之参禅不灵验者,第一无古人真实志气,第二不把生死无常当作一件大事,第三拌舍(扫除)积劫以来的积习不下,又不具久远不退转心。毕竟病在于何?其实不识生死根本故也。凡见学者,辄问曰‘汝唤甚么作生死?’或者茫然无对,或者谓‘生不知来,死不知去,是生死’。师曰:
‘直饶知得亦生死,所知亦生死。’或指‘一念忽起是生,一念忽灭是死’。师曰:‘离一念起灭,亦生死也。’是说皆枝叶耳,非根本也。夫根本者,性真圆明,本无生灭去来之相,良由不觉,瞥起妄心,迷失本源,虚受轮转,以故道‘迷之则生死始,悟之则轮回息’。当知山河大地,明暗色空,五阴四大,至于动不动法,皆是生死根本。若不曾向真实法中,脱然超悟,更于悟外别立生涯,不存窠臼,岂堪向生死岸畔劄脚?或纤毫不尽,未免复为胜妙境缘,惑在那边,起诸异想,虽曰晓了,其实未然。惟有痛以生死大事为己任者,死尽偷心,方堪凑泊。直下倘存毫许善恶取舍爱憎断续之见,则枝末生矣。可不慎乎?”
关于生死的问题,明本禅师特别强调,要在当下一念心性之中去体悟,而不要等到肉体迁凋时才考虑。
他说:“尽不迷坠生死,业不系不受形质,爱不重不入娑婆,念不起不生业累。盖因迷起妄,由妄生执。顺其所执,则爱之之念纷然而兴,逆其所执,则憎之之习勃然而起。爱憎之情作,则死生之迹动转迁流,新新不住,念念相续,以至一刹那间具八百生灭,岂待百年气泯、然后为生死者哉?”
2.我们凡夫人看到的来来去去是实有的来去,有何过患?
💠 落入八风、负面情绪的坑当中。
💠 来来去去=大起大落=浮浮沉沉=过山车=惊险刺激惊吓=束缚=随他缘 而转=不自在的苦
💠 江中只有两条船,
一者为名来,一者为利往。
《窍诀宝藏海.法王如意宝》:
本来一切诸法都无来无去,若懂得了这种见解,这就是最深妙的见,是最正确的见。可是世间上的迷茫众生,并没有证悟这种境界。他们愚昧于取舍,对痛苦和安乐进行执著,对五蕴进行执著,然后在有漏的轮回中不断地漂泊、转生,在轮回大海中感受着数不胜数的各种痛苦。
世人所谓的痛苦和安乐,除了自己的心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作者。因为分别念假立痛苦和安乐,然后我们又再继续地执著它,就像梦中遭遇到外境一样,如此不断地感受,不断地痛苦。如果自己的心安乐,则一切安乐,如果心痛苦则一切痛苦。比如在一个生活条件低劣又不洁净的房子里,如果心快乐,则生活得幸福愉快;否则,即使是住在天宫里,也会烦恼重重,痛苦万分。
总之一切诸法皆是由于心,若真正对诸法自性获得了自在,那我们就会真切地感知一切都是自心的幻变,地狱、饿鬼等实际上也是心的幻变。虽然一般人以为外境为自己招来痛苦和安乐,但实际上一切的根本就是自己前世的业障和自心的执著。
无论你以前享受过快乐还是经历了痛苦,都已烟消云散不知所踪,自己不应再跟随它们。对我们来说,以前在年轻的时候享受过美妙的生活,然而我现在还贪著它们也没有任何意义,后来遭受过各种非人的困苦,现在我想着这些也没有任何意义。不应该对以前曾害过自己的人抱怨,就像是水中的花纹自动消于海水中一样,已经过去的一切苦乐的感觉都不要追随。
虽然以前曾感受过各种痛苦和快乐,但这些与晚上的梦已经没有任何差别。昨天发生过的事情,和昨天晚上的梦,这二者在当时确实曾经存在过痛苦和安乐,但是今天我去观察,原来自己曾受过的痛苦和快乐,现在看来都是无利无害的,犹如空中鸟迹,一点儿都不存在了。
虽然这种心本来没有产生过,但当我们执著并生起分别念的时候,也有表面上的一些痛苦和快乐。比如对亲人的贪心和对怨敌的嗔恨心,不观察的时候似乎真实存在,一旦我们观察它们的本性,就变成石女的儿子一样。因为以前没有观察的原因,所以直到如今我们仍在轮回中不间断地流转。
我们没必要忆念往昔,也不要过分地计划未来。自己的心里不要经常有太多的后悔或希求之心。对将来的希求和对过去的后悔心,就像是阳焰水那样,跟随希求它没有任何实义。
就像阳焰水不需要去争抢,若我们明了自己的过失,那所有的痛苦就会自然消失。因此瑜伽士应该使自己的心获得自在,切切不要被世间的阳焰水所困缚。本来并没有一个桶,但你却以为它悬浮在空中,这就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现在我们观察这种心是存在,还是已经灭尽了呢?那么曾经感觉苦乐的心,首先没有产生,中间没有安住,最后也没有去处。因此对自己曾经感受的这些快乐和痛苦,我们都不要过于在意,不要经常留恋不舍。
有些人可能认为我们念自在祈祷文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今生之中的名利和地位,但就我个人来讲,我是为了断除自己的分别念而修持这些法门。我们首先应调伏心,自己的心获得自在后,才能调伏其他的众生,将来共同往生极乐世界。我们若是能调伏自己的心,那息增怀诛的任何事业也不需要勤作,自然而然就会成就。
哎玛吙!极为奇妙稀有之法。空中的云雾,虽然显示白云苍狗,如骏马、如仕女等各种形象,但真正观察却是子虚乌有。同理,世间上一切关于我执及我所执的诸法,实际上也是幻化不实。我们把本来不存在的事物反而执著,就像是有人说,乌龟的毛做成的绳子把我捆得紧紧的一样。同样,轮回当中的各种痛苦,就像是用乌龟的毛绳把我们紧紧地捆着一样,真实意义上是不存在的。
如果我们明了一切诸法的本性,认清了本来无有束缚的本性,那我们就会获得殊胜的解脱。因此,在我们还没有获得最殊胜安乐的果位之前,就不要懈怠放逸,应该精进地依靠智慧与方便而修持。
3.为何我们平凡人看不到 “来来去去”当下就是“不来不去”?
4.我们平凡人什么时候才能体悟到 “来来去去”当下就是“不来不去”?
答: 显宗:资粮道、加行道
密宗:资粮道、加行道
5.我们凡夫人如何观心的来去?
答:分为显宗的方法与密宗的方法:
🔷 在《大圆满直指心性注疏》中,法王如意宝说过:我们要依靠中观最尖锐的理证来破斥心的来去。
🔷 在平时生活中,我们应该经常运用这些理证观察自己的心,比如当生起嗔心时,可以观察嗔心是去者去,还是不去者去……
《窍诀宝藏海.法王如意宝》:
我们观察自心的本性,就像是虚空一样。在大圆满的修法当中,也有这样的观察方法。
🔷 首先,观察心是从哪里产生的?是从外面的地水火风还是从自己的五蕴而产生。
🔷 然后安住的时候,又观察心安住在什么地方?如果认为是存在于自己的心脏当中,那又从心脏的东南西北等各个方面去观察。
🔷 最后心灭尽的时候,它又跑到哪儿去了呢?这样观察,也是得不到一点儿的结果,就像是石女的儿子从来没有产生,怎么会有他的死亡呢?
🔷 所以从心的产生、中间的安住到最后的灭尽全都是虚假不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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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密法中观班道友聊聊人生与修行
资料来源:智悲佛网
(本文为小编根据法师PPT编排整理,有删减。完整资料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一起学中观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