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辅导】《中论广释》第24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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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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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科判
⬛ 甲一:首义
🔘 乙一、宣讲论名
🔘 乙二、译礼句
⬛ 甲二:论义
🔘 乙一、宣说见解而顶礼
🔘 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
🔷 丙一、宣说缘起特法
🔴 丁一、宣说主要特法
🔶 戊一、(第一品)观因缘品
🔶 戊二、(第二品)观来去品
🔴 丁二、宣说其他特法
🔶 戊一、抉择法我空性
✴ 己一、破法我之自性
🔹 庚一、破处——(第三品)观六情品
🔹 庚二、破蕴——(第四品)观五阴品
🔹 庚三、破界——(第五品)观六种品
✴ 已二、破法我之能立
🔹 庚一、(第六品)观染染者品
🔹 庚二、(第七品)观三相品
🔹 庚三、(第八品)观作作者品
🔶 戊二、抉择人我空性
✴ 己一、破人我之自性——
(第九品)观本住品
✴ 己二、破人我之能立
🔹 庚一、破人我之比喻——
(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 庚二、破人我之所依——
(第十一品)观本际品
🔹 庚三、破人我之能依——
(第十二品)观苦品
🔶 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
✴ 己一、破有实法之本体——
(第十三品)观行品
✴ 己二、破彼之能立
🔹 庚一、破有实法之作用接触——
(第十四品)观和合品
🔹 庚二、破因缘之能生——
(第十五品)观有无品
🔹 庚三、破暂时缚解
🔸辛一、破轮回之本体——
(第十六品)观缚解品
🔸辛二、破能立之因果——
(第十七品)观业品
🔸辛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
(第十八品)观我法品
🔶 戊四、抉择时间为空性
✴ 己一、破时间自性成立——
(第十九品)观时品
✴ 己二、破彼之能立
🔹 庚一、破承许时间为能生果之俱生缘——
(第二十品)观因果品
🔹 庚二、破承许时间为果之生灭因——
(第二十一品)观成坏品
🔶 戊五、抉择轮回为空性
✴ 己一、破轮回相续之果——
(第二十二品)观如来品
✴ 己二、破轮回相续之因——
(第二十三品)观颠倒品
🔴 丁三、断除太过
🔶 戊一、断除无有四谛之太过——
(第二十四品)观四谛品
🔶 戊二、断除无有涅槃之太过——
(第二十五品)观涅槃品
🔷 丙二、宣说缘起空性——
(第二十六品)观十二因缘品
🔷 丙三、证悟缘起之功德——
(第二十七品)观邪见品
🔘 乙三、忆念恩德而顶礼
⬛ 甲三:末义
第六品 科判
✴ 已二、破法我之能立
🔷 庚一、第六品 观染染者品
🔶 辛一、以理证广说
◾ 壬一、破染染者自性成立
🔺 癸一、破染染者前后成立
🔹 子一、破染法成立前有无染者
🔹 子二、破染者成立前有无染法
🔺 癸二、破染染者同时成立
🔹 子一、应成互相不观待而破
🔹 子二、观察一异体而破
🔸 丑一、总破一异体
▪ 寅一、一体异体结合不成立
▪ 寅二、若一体异体极其过分
🔸 丑二、别破异体
▪ 寅一、结合不成立
▫ 卯一、结合无有异体
▫ 卯二、异体无有结合
🔻 辰一、他宗之说
🔻 辰二、自宗回答
▪ 寅二、互相依存之过失
▫ 卯一、结合不成立异体
▫ 卯二、异体不成立结合
🔺 癸三、摄义
◾ 壬二、以此理类推破其他法
🔶 辛二、以教证总结
1
🔸 丑一、总破一异体
🔸 丑二、别破异体
▪ 寅一、结合不成立
▫ 卯一、结合无有异体
颂词解释:
如果是异体而有结合,又怎么会有染法和染者呢?
对方认为:染法和染者是异体,异体亦有结合。
在名言中,两个人先分开坐着,然后坐到一起,这是结合;这个组的人合在一起,那个组的人合在一起,这也是结合,这种结合并不影响他们个人异体的存在。但这种异体、结合只能在名言中安立,经不起胜义的观察。在胜义中观察的时候,是结合,也就分不开彼此了。所以,如果说是异体而又有结合,既然结合了,“染染者何事”?染和染者的自性是什么?没有自性,又怎么是异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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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认为:
因为染(烦恼)和染者(烦恼者)
作为异体法的结合存在,
所以染和染者作为异体法肯定存在。
中观宗反驳说:
如果承许染和染者异体而有结合,
那么染和染者的自性是什么?
如何能成为异体呢?
对方所说的异体是指自相成立的他体,而非名言假立的异体。若是名言假立的异体,则可以承许它们的结合存在。比如,两个人开始分开住,后来合在一起住;这几个人合成了这个组,那几个人合成了另一个组。在名言中,这种结合当然可以成立,但真正经得起胜义观察的所谓异体法之结合,则根本不能成立 ,以结合来成立异体更是不合理。为什么?
首先,如果承许染和染者异体,
那两者之间就没有了任何关系——既无观待关系,也无相属关系(异体法即没有任何关系、本体完全分开的法)。
但这并不合理,因为“染和染者”或“贪和贪者”之间互相观待才能成立。如果承许染和染者是别别的他体,那它们之间的观待关系将如何处理呢?难道能说两者不观待吗?如果这样承许,就与现量相违。因为现量可见,没有染者,染就不可能产生;没有染,染者就无法安立。既然两者观待,异体关系就不能成立 ,这样所谓异体法的结合又怎么可能存在呢?不可能存在。
另外,以结合来成立异体也不可能,
因为以胜义量观察时,如果染和染者能够结合,则两者必定是同一个时间、同一个空间、同一个本体。既然如此,两者又怎么会是异体呢?因此,如果染和染者有结合,就不可能是异体。
由此可知,对方“异体法的结合存在,并且以结合来成立异体”的说法根本不合理,有结合就不可能是异体。
2
科 判
🔸 丑二、别破异体
▪ 寅一、结合不成立
▫ 卯一、结合无有异体
▫ 卯二、异体无有结合
🔻 辰一、他宗之说
颂词解释:
这两个法的体相先是分开的异体,然后才说它们有结合的相。
关于科判安立的开示:“异体无有结合”这个科判分“他宗之说”和“自宗回答”两个方面。这个分法是我参考了宗喀巴大师、果仁巴大师和现有的很多讲义以后,在反复阅读的基础上安立的。
中
论
释
如果仍然认为:虽然自性为一体而相结合不合理,但以异体而相结合应该成立。就像我们现量可见成立异体的马与牦牛可以结合一样。
照此说来,岂不成了贪欲与贪者互不观待,却能以异体而成立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此,其二者为异体的结合又岂能成立呢?
关于“其相结合则无有二者”、“异体的二者不能结合”的推导要点,是与此推理相同的。
讲记
对方说:染法和染者并不是结合了以后才说异体,而是它们两个先是异体,然后才有结合。比如东山的牦牛和西山的牦牛,它们先是异体,后来才走到一起。这也像人们所谓的结婚,两个人先是分开的,后来合在一起——“混”在一起,虚度光阴。
3
科 判
🔸 丑二、别破异体
▪ 寅一、结合不成立
▫ 卯一、结合无有异体
▫ 卯二、异体无有结合
🔻 辰一、他宗之说
🔻 辰二、自宗回答
颂词解释:
如果染和染者先各自成了异体,既然已经是异体了,那又怎么说结合呢?
中
论
释
如果贪欲与贪者互不观待,而成立为异体的自性。既然已经成立为异体,又怎么需要相互结合呢?你们不是也需要从意义上建立“以这个贪执而耽著此境的耽执者”吗?如果其二者互不观待的异体已经成立,即一者不需要另一者,那么又怎么能互相结合呢?
讲记
对方说染和染者先是异体,然后才有结合,但如果成了异体,本质上完全分开,又怎么能结合呢?
人们把靠近的两个物体称为结合,
但这只是一种说法,
是分别心前的一种概念而已。
真正去观察,
把两个物品放在一起,
靠得再近——即使中间没有微尘隔开,
也不叫结合。
为什么呢?
因为它们自身的微尘互相不能融入,
不能融入也就没有结合。
如《入行论·智慧品》云:“尘尘不相入,无间等大故,不入则无合。”
所以,《显句论》中说:所谓结合,一定是时间上统一,空间上一致;否则,就不是结合。
如果时间上有前刹那后刹那的差别,
肯定不能结合;
即使时间上是同时,
但两个法的位置也不可能一致。
比如我坐在我的位置上,你坐在你的位置上,两个人无法同时占据同一个位置。所以,如果染法和染者是独立自主的存在,它不观待我,我不观待它,先各自成了异体之相,已经成了异体,怎么结合呢?不可能结合。
其实染法和染者只是互相观待的名言,是假立的,并没有真实自性。中观宗所揭示的就是这个最关键的道理。
人们内心的概念常常是迷乱的,
没有结合认为有结合,
不是快乐却叫作快乐,
不是常有却叫常有,
昨天的河流认为今天还在流淌……
这些不良串习,
再加上宗派的熏染或世间共称的名言,
让人们从小到大一直在非理作意中受染污,头脑中留下的都是这些颠倒的思想和概念。所以,我们最需要的就是中观。依靠中观,我们可以打破在言语和思维上的不如理串习。
我们平时也应该看一看,看学了中观以后对我们的心是否有一点帮助。我经常问一些道友:“你们学了中观以后有何感想?”这样问是有必要的。因为如果能结合我们相续中的烦恼,用这些理证再再观察分析,以前的实执会渐渐轻微下来,这样也可以增长道友们的利他能力。我们知道,世间人的头脑中充满了邪见,但要改变他,不能娴熟运用理证,是很困难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串习这些理证。更登群佩大师说过:只要能运用释迦牟尼佛的教理,在外道或新科学的面前,我们不会害羞和畏惧。
我们学佛的确要有信心,但更要有智慧。有了智慧,就可以运用理证对治自身的烦恼,当然这也要长期串习和修持,否则也无济于事;与此同时,我们弘扬佛教面对外来攻击的时候,只要能自如地运用理证,就能把对方一一攻破。世间上有些人非常聪明,要摄受他,就要有智慧。所以,我们学佛不能只停留在信仰上,一定要有智慧。信心和智慧是佛教徒不可缺少的两个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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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烦恼和烦恼者并非异体。
如果二者是互不观待的自性他体,每个人就永远不会受到烦恼的控制,但这是不可能的。
2
即使二者互不观待的异体关系成立,也不可能有结合。
因为,既然一者完全不同于另一者,本质上已完全分开,那怎么可能结合呢?
4
科 判
🔸 丑二、别破异体
▪ 寅一、结合不成立
▫ 卯一、结合无有异体
▫ 卯二、异体无有结合
▪ 寅二、互相依存之过失
▫ 卯一、结合不成立异体
颂词解释:
染法和染者的异相不成立,所以你们要成立合相;为了成立合相,难道又要说异相吗?
中
论
释
如果其二者并未成立为异体,然而对方为了使其能够成立的缘故,而承许其二者是相结合的;又因为其二者并未成立为非异体,为了证实相结合能够成立,难道对方又要忙不迭地承许异体吗?如果这样承许,异体与结合就会成立互相依存的关系了。
讲记
前面对方建立合相,就是想成立异相,没有合相,染染者的异相无法成立。但合相不成立,所以异相也不可能成立。
“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异相不成,因为没有合相;所以你们想建立合相。
“为使合相成,复说异相乎”?要成立合相,只能依靠异相,因为只有两个以上的事物的聚合,才能出现合相。你们现在想成立合相,是不是又要说异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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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认为:
烦恼和烦恼者的合相是存在的,既然有合相,就必然有两个以上的物体,否则,所谓的结合就不能成立。他们想先建立合相,然后以此来成立异相。
我们反驳说:异相与合相有互相依存的关系,既然你们为了建立异相而想先成立一个合相,那你们是否为了建立合相,也要先成立异相呢?但好像你们的异相不能成立(前面中观宗已经遮破了异相)。我们以反问的方式就可以遮破对方的观点。
以上是结合不成立异体,下面讲以异体不成立结合。
5
科 判
🔸 丑二、别破异体
▪ 寅一、结合不成立
▫ 卯一、结合无有异体
▫ 卯二、异体无有结合
▪ 寅二、互相依存之过失
▫ 卯一、结合不成立异体
▫ 卯二、异体不成立结合
颂词解释:
异相不成立的缘故,合相也不成立,那在什么样的异相中说合相呢?
中
论
释
但是,因为异体的相并不成立,所以,所谓“结合”的相也不可能成立。那么,又以并不存在的哪种可以明示的所谓“异相”,可以使承许合相成立的理论站稳脚跟呢?
同样,与结合相观待的异体也不可能成立,我们可以采用“合相不成故,异相则不成。于何合相中,而欲说异相”的推导,只需将词句进行替换,便可恍然大悟。
讲记
如果真的又说异相了,那么“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异相是不成立的,因为染法和染者是相互观待的,既然是观待的,就不可能有自性的异相;异相不成,合相也就不可能成立。这样一来,“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既然只有异相才能成立合相,而现在又没有异相,那你们有实宗要从什么样的异相中获得一个合相呢?显然是无法实现的。所以,以异相不成立合相。
中
论
释
总而言之,无论在任何时候,只要是互相依存的法,也即只有甲者成立,乙者才能成立的双方,以本性不可成立的结论,已经昭然若揭。
讲记
你们想成立异相,必须用合相,但合相不成立,所以也没有异相;现在你们想成立合相,又必须用异相,但异相不成立,所以也没有合相。这是互相依存的过失。
以上破了染染者的异体和结合。
6
科 判
🔶 辛一、以理证广说
◾ 壬一、破染染者自性成立
🔺 癸一、破染染者前后成立
🔺 癸二、破染染者同时成立
🔺 癸三、摄义
颂词解释:
染法和染者结合不成立,不结合也不成立。
中
论
释
由以上推断可以证明,贪欲与贪者无论是在互相结合的情况下,还是在互不结合而存在先后的情况下,都不可能成立。
讲记
合是指染法和染者同时存在的结合;不合是指染和染者次第或先后存在的不结合。前面作了观察以后,现在摄义,说明不论结合还是不结合,染法和染者都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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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经常说自己烦恼很重,通过本品的学习,就可以运用里面的中观理来了知烦恼与自己之间真正的关系:
可以先观察
1
先有烦恼者自己,还是先有烦恼,
这是对“非同时成立”进行观察,
观察之后,两者谁先谁后都不合理。
2
也可以对“同时成立”进行观察:
首先,可以观察烦恼和烦恼者
是否互相观待。
如果观待,
两者就不是实有的别别他体;
假如两者是互不观待的别别他体,
那烦恼出现就是它自己的事,
与你烦恼者无关,
而你作为烦恼者则永远不会产生烦恼,
但这根本不合理。
然后,可以观察烦恼与烦恼者
是一体还是异体。
如果认为是一体,
那你这个烦恼者就是烦恼,
烦恼就是你,
但可能谁也不会承认
自己与烦恼无二无别;
如果认为是异体,
因为两者的结合存在,
那就一定要回答清楚,
是以异体来成立结合,
还是以结合来成立异体......
最后哪种情况都不成立。这时就会明白,所谓的烦恼和烦恼者完全不成立。
讲记
染和染者不是一体、不是异体,不是结合、也不是不结合,所以是无自性的。
染法和染者无自性这一中观的空性正见是以理证,而不是以教证成立的。有很多对治烦恼的教言是以教证成立的,这部经典如何说,那部论典如何说,这是以教证成立;而这里的观点全部是通过智慧分析以后得出的,所以是以理证成立。我们现在学佛了,应该说有信心,而这种信心如果有了理证智慧的基础,就会更加稳固。所以,作为一个有智慧的修行人,我们应该依靠中观正见来对治自己的烦恼、深入佛法,这样便可以生起真实的信心。
我们毕竟是修行人,学习理证是为了对治自身的烦恼。但有些没有修行的人,他们认为这些理证和正见只是《中论》的说法,尤其是学术界的一些人士,他们完全把正见和自相续分开。所以,他们研究佛教的态度和我们研究佛教的态度完全不同。我们研究的态度和目的是什么?为了利益众生,为了调伏自相续的烦恼,这就是我们修行人修学佛法的目的。而这些学术界的佛学研究人士,以及很多学了佛的研究人士,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即生中的名声和地位。因为能实现一定的利益,他们才去研究这个道理,除此以外,为了得佛果,为了自相续的烦恼得以调伏,这种发心是没有的。他们听说佛教非常深奥,“那里面到底说的是什么?”想研究一下,但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养恭敬。因此,我们一定要看清佛教学术界和修行人的区别,对他们所写的文章、讲义,我们只要理解了其阐述的说法就可以了。至于怎么样结合自相续,他们提得比较少,这一点你们也可以从很多经典、论典的注释中看得出来。为什么会这样呢?这跟研究者的态度有很大关系。
7
科 判
🔶 辛一、以理证广说
◾ 壬一、破染染者自性成立
◾ 壬二、以此理类推破其他法
颂词解释:
一切诸法也是这样,结合不成立,不结合也不成立。
中
论
释
就像贪欲与贪者一样,一切烦恼诸法,无论是在互相结合的情况下,还是在互不结合而存在先后的情况下,都不能成立。
讲记
一切万法在我们凡夫眼里是成立的,但以中观理证来推的时候都不成立,就像染法和染者一样,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结合不成立,不结合也不成立;同时不成立,不同时也不成立。任何法都可以这样类推,认识它的空性。如果通达了这个道理,当下就可以认识自己心的本来面目。
【上师新版讲记(小编加)】:
在凡夫人看来,自己的心和心所产生的各种分别念都是真实存在的,但实际上,它们就像染者和染法一样,同时成立不合理,非同时成立也不合理。除此之外,它们还能以什么方式成立呢?再无任何存在方式。既然能了心识不存在,则所取外境也不可能存在。由此便可了知一切万法皆是空性。如果真正通达了这个道理,说得深一点,自己心的本来面目就可以当下认识。
中
论
释
我们可以用“若离于嗔法,先自有嗔者”等途径进行类推。同理,对于愚痴等也只需改变词句便可。
因此,世尊也曾谆谆地教导后人:“贪欲之念、所贪之境与贪者;嗔恨之念、所嗔之境与嗔者;愚痴之念、所痴之境与痴者,此等诸法实则无迹可观,亦了不可得也。”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六观染染者品释终
讲记
当然,其他的法只要类推就可以了,不必一个一个去研究,要研究也研究不完。全知麦彭仁波切说过:为什么释迦牟尼佛是量士夫?因为佛为众生无误宣说了四谛取舍之道。能宣说此道,就说明佛是全知。像“世界上有多少昆虫?”“树上有多少叶子?”……这些佛并没有讲,但没有讲并不是佛不知道,而是因为没有必要讲。同样的道理,我们这里主要抉择的是贪心,其他的嗔心、痴心、傲慢、嫉妒等根本烦恼,以及二十种随眠烦恼,乃至所有众生相续中的八万四千烦恼,这些染法以及它们和染者的关系只要类推就可以了。
很多道友说:“我的烦恼特别深重!”但烦恼深重也不可怕,只要我们能好好学习《观染染者品》,不是一次两次、一天两天,而是反复地看,这样日子久了,烦恼也就轻了。以前有些大德就是这样,反复地看中观论典,《中观庄严论释》看了一百遍,《中观根本慧论》也看了一百遍,这时候他们才对空性生起了非常稳固的定解。古大德都要这样做,作为后学者怎么能不下一些功夫呢?如果上课时三心二意,下了课也是囫囵吞枣地看一看,这样就没有实义。我们学《中论》,讲完以后你们连一两遍都没有看,那你们在我面前听课就没有任何意义。像《中论》这样的法,仅仅听一次就想全部融入心间,这是不可能的,我们没有那么利的根基。所以,我希望你们能反复地看。听一部法,谁也不是来完成一个任务,作个表面的交代,你们毕竟也想得到利益。所以,一定要反反复复地看。
对本品到底怎样观察烦恼,大家一定要好好分析。我们的相续中每天都有数不完的烦恼,为什么不用这么好的药来对治呢?就像一个非常可怜的病人,有了妙药,为什么不服用呢?同样的道理,这些甘露妙药对我们有好处,我们这些可怜的烦恼病人为什么不去享用呢?所以,趁现在还有闻法的机会,希望你们千万不要以毫无意义的世间琐事来消磨时光,还是精进看《中论》吧!
我总听到很多人说自己烦恼特别重,正因为烦恼重,你们更要好好学中观。不要说证悟大圆满,如果证悟了中观,烦恼也就没有力量了。就像更登群佩大师所说的那样:如果你会运用《中观根本慧论》的宝剑,同样能铲除相续中的烦恼,并消灭烦恼所生的一切迷网;如果不会用,给你讲再高的法,也不能消除烦恼的损害。
我们学法就是要对治烦恼,能对治烦恼就是殊胜的法。再说这些中观的法门也是基础,没有基础也证悟不了高高的密法。全知无垢光尊者在《句义宝藏论》中说:只有广闻博学的人才有机会通达大圆满法。这些道理在慈诚罗珠堪布的讲义中也讲了很多。
所以,现在我们学中观要重视理证的观察。经过观察以后才可以彻底摧毁烦恼,才能在自相续中显现空性境界;否则,这些境界不可能无因出现,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地下冒出来。很多人想得简单:“我只要得一个灌顶,再随便闭上眼睛修两天大圆满、大手印的法就可以解脱了。”这是不可能的。虽然密法不可思议,但我们也要知道,自己相续无始以来的烦恼很粗重,障碍重重,连出离心、菩提心的基础也没有打好,要出现上上的境界是很困难的。
8
科 判
🔶 辛一、以理证广说
◾ 壬一、破染染者自性成立
🔺 癸一、破染染者前后成立
🔺 癸二、破染染者同时成立
🔺 癸三、摄义
◾ 壬二、以此理类推破其他法
🔶 辛二、以教证总结
讲记
辛二、(以教证总结):
《般若波罗蜜经》云:“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非染体,非离染体,如是受想行识非染体,非离染体。复次色受想行识非染体空,非离染体空,此是般若波罗蜜如是。色非嗔体,非非嗔体,亦非痴体,非非痴体,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此名般若波罗蜜。极勇猛,色非染非净,受想行识非染非净。复次色非染法性,非净法性,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此名般若波罗蜜。’”
《等持王经》云:“贪欲之念、所贪之境与贪者;嗔恨之念、所嗔之境与嗔者;愚痴之念、所痴之境与痴者,此等诸法实则无迹可观,亦了不可得也。”
《中观根本慧论·观染染者品》传讲圆满
开卷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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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中观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