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不应贪著王位的威名【每日一颂】《四百论》(第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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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品 明破我执方便品
戊四、(示于有漏法不应执为我及我所之门而断除我执颠倒之方便)分二:一、略明破我慢所执境之理;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之理。
己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之理)分三:一、破由权势而生骄傲;二、破由种姓而骄傲;三、明远离恶行的其他方便。
庚一、(破由权势而生骄傲)分五:一、断除五种因所生的骄傲;二、不应由王位而生骄傲;三、应明辨法及非法;四、对国王应生厌离;五、不应贪著王位的威名。
辛五、不应贪著王位的威名:
问曰:不能惩治他人,国王就没有威势名望,只有猛厉地治罚他人,国王死后才能得到大名称,所以国王应严厉地治罚他人。
国王命终后,名称无少德,
无德与屠狗,何无大名称。
——《中观四百论》
国王命终之后,其名称无有少分能灭罪业的功德,既无功德,则不会有真实的大名称,如果无德也能带来大名称,那么屠夫在狗面前施威,他为何没有大名称呢?
国王在世时,如果他具足威势,能以强力惩治不服从者,以此而暂时会得到一些威望名称,但是这种名称在他死后一点用处也没有。比如说一个恶王,生前他以残暴的手段杀害一切反对者,使全世界的人都闻其名而变色,这种威势名声也算够大了,然而恶王死后,不管其名声如何大,对其恶业无有任何减少作用,威望名称实际无有丝毫功德,不能减轻他的任何痛苦果报。无有丝毫功德意义的威望,其实与那些杀狗的屠夫一样,屠夫在所屠杀的狗等旁生前,其威势也可算是到了极点,狗等旁生一见到就会吓得簌簌发抖,而不管屠夫如何威风,他都不会有任何令人称羡的名称,这种威势也只有罪业,而没有功德。同样,一个国王为了威望而残害众生,只是愚痴的作为,在他死后,这些作为不但无有功德,而且也不可能留下什么大名称,就像历史上那些臭名昭彰的恶王一样,死后只有一个为世人所鄙夷唾骂的臭名,与长久堕入恶趣的苦果。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富人的女儿死了,富人为她举行极为隆重的葬礼,用了大量金银财宝陪葬。当时有一名贫女看见后非常羡慕,她想:这位女人死后能够得到如此隆重礼遇,也能得到许多财宝,我也应该死去,以求得到这些。于是她立即自杀。国王为了后世名望而惩罚很多人,其实与此愚昧的贫女自杀一样,不可能得到任何所愿的结果。因此,国王不应以自己有权利惩治他人而骄傲,这种权威不会有任何利益,月称菩萨说:“如诸恶国王,因名起傲慢,则诸恶盗贼,为何不起慢?”诸以权势而傲慢者应当思维,自己若因无有少分功德的权势威名而傲慢,那么诸凶悍的盗贼、屠夫等人,也可生起傲慢,而这无论如何也不应理,自己当认识我慢过失而彻底断除骄傲。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记
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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