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那无常和空性的差别究竟在哪里?——【1801辅导】《中论广释》第32课
第
32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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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无常和空性的差别究竟在哪里?
小乘行人看待一个杯子,和大乘行人有什么不同?
活到老,学到老;活到老,努力到老!
关于修行的次第
总科判
⬛ 甲一:首义
🔘 乙一、宣讲论名
🔘 乙二、译礼句
⬛ 甲二:论义
🔘 乙一、宣说见解而顶礼
🔘 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
🔷 丙一、宣说缘起特法
🔴 丁一、宣说主要特法
🔶 戊一、(第一品)观因缘品
🔶 戊二、(第二品)观来去品
🔴 丁二、宣说其他特法
🔶 戊一、抉择法我空性
✴ 己一、破法我之自性
🔹 庚一、破处——(第三品)观六情品
🔹 庚二、破蕴——(第四品)观五阴品
🔹 庚三、破界——(第五品)观六种品
✴ 已二、破法我之能立
🔹 庚一、(第六品)观染染者品
🔹 庚二、(第七品)观三相品
🔹 庚三、(第八品)观作作者品
🔶 戊二、抉择人我空性
✴ 己一、破人我之自性——
(第九品)观本住品
✴ 己二、破人我之能立
🔹 庚一、破人我之比喻——
(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 庚二、破人我之所依——
(第十一品)观本际品
🔹 庚三、破人我之能依——
(第十二品)观苦品
🔶 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
✴ 己一、破有实法之本体——
(第十三品)观行品
✴ 己二、破彼之能立
🔹 庚一、破有实法之作用接触——
(第十四品)观和合品
🔹 庚二、破因缘之能生——
(第十五品)观有无品
🔹 庚三、破暂时缚解
🔸辛一、破轮回之本体——
(第十六品)观缚解品
🔸辛二、破能立之因果——
(第十七品)观业品
🔸辛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
(第十八品)观我法品
🔶 戊四、抉择时间为空性
✴ 己一、破时间自性成立——
(第十九品)观时品
✴ 己二、破彼之能立
🔹 庚一、破承许时间为能生果之俱生缘——
(第二十品)观因果品
🔹 庚二、破承许时间为果之生灭因——
(第二十一品)观成坏品
🔶 戊五、抉择轮回为空性
✴ 己一、破轮回相续之果——
(第二十二品)观如来品
✴ 己二、破轮回相续之因——
(第二十三品)观颠倒品
🔴 丁三、断除太过
🔶 戊一、断除无有四谛之太过——
(第二十四品)观四谛品
🔶 戊二、断除无有涅槃之太过——
(第二十五品)观涅槃品
🔷 丙二、宣说缘起空性——
(第二十六品)观十二因缘品
🔷 丙三、证悟缘起之功德——
(第二十七品)观邪见品
🔘 乙三、忆念恩德而顶礼
⬛ 甲三:末义
第八品 科判
✴ 已二、破法我之能立
🔷 庚三 、第八品 观作作者品
🔶 辛一、以理证广说
◾ 壬一、破作与作者
🔺 癸一、破同品作作者
🔹 子一、破各自同品
🔸 丑一、立宗
🔸 丑二、宣说理由
▪ 寅一、以肯定的方式而破
▪ 寅二、以否定的方式而破
▫ 卯一、以无因而破
▫ 卯二、无因所导致之过失
▫ 卯三、以无罪福而破
▫ 卯四、无罪福报所导致之过失
🔹 子二、破共同同品
🔺 癸二、破违品作作者
🔹 子一、破一作者作不同之一作业
🔹 子二、破一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
🔸 丑一、破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
🔸 丑二、破非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
🔸 丑三、破二具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
◾ 壬二、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
◾ 壬三、依此理类推他法
🔶 辛二、以教证总结
1
科 判
🔶 辛一、以理证广说
◾ 壬一、破作与作者
🔺 癸一、破同品作作者
🔹 子一、破各自同品
🔸 丑一、立宗
中
论
释
戊一、经部关联:
《般若经》云“作者不可得,其作业亦不可得”等,宣说了无有作者与作业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认为:有为法的自性是存在的。因为它的因——作业及作者存在的缘故。另外,佛陀也云“无明以及与其相随之士夫补特伽罗,行持应行之福德”等也诠释了这一点。
为了证明其不存在,而宣说本品。
讲记
本品观察作者与作业。
在世间作任何一件事都有作者与作业。比如砍柴,砍木柴者即是作者,所砍的木柴即是作业;又如作罐子,作罐子的陶师即是作者,所作的罐子即是作业;再如工人作工,工人即是作者,他们所修的房子、公路即是作业;学佛做善事也是如此,比如我为了积累资粮而供养僧众衣服,那么我就是作者,所供养的衣服就是作业。
在世俗中作者与作业是成立的,中观宗不会遮破这样的显现,这在《中观庄严论释》中有详细宣说。但本论旨在抉择实相,在胜义实相中作者与作业并不成立。《般若经》云:“作者不可得,其作业亦不可得。”
要学习本品,首先了知本品宣说的内容很重要。就像前面几品那样其科判已经统摄了主要内容,本品也是如此,故应首先了解科判。
颂词解释:
决定成立的作者,不能作决定成立的作业;决定不成立的作者,不能作未成立的业。
中
论
释
如果对方认为:倘若某补特伽罗作者作了打算作或者所作的某种作业,则作者与作业的自性成立。
(我们可以就此反问:)这个所作的业,是由作者、非作者或者二者兼备的第三者中的谁做的呢?业也是同样,我们可以观察所作的业,究竟是已经决定成立的业、(不定业、还是两者兼具的业)等三种情况中的哪一种呢?
讲记
对方认为:有为法以因缘和合而有,其主要因——作者和作业自性成立的缘故,有为法的果应该存在。因为现量可见众生造作有漏善法福德业而感受安乐果报,所以造业的作者与所作之业一定存在。
对此我们可以一一分析:
若有真实的作者与作业,
那作者有几种情况?
作业有几种情况?
然后再将二者的各种情况互相对应,
以此观察到底于何种情况下
作者与作业可以成立。
首先,作者分为三种:
一、决定作者;
二、不决定作者;
三、二者兼具的作者。
其次,作业也分三种:
一、决定作业;
二、不决定作业;
三、二者兼具的作业。
此处破各自同品的作作者,首先立两个立宗:一、决定成立的作者不作决定成立的作业。二、决定不成立的作者不能作决定不成立的作业。
中
论
释
如果作者成立的话,则其作业的行为就不会存在,因为作者已经成立,而再次使其(作业的行为)成立的第二种行为并不存在的缘故。而且,所作的此业并不是作者的业,则应成不存在作者的业成立,这样,也就是有石女的儿子所作的瓶子存在的过失。
因此,只有具备行为,才能使作者安立,也只有具备行为,才能使业安立。如果此二者能够独立存在的话,则有作者不具备作业,以及无有作业反为作者的过失。
在具备此业的行为,而使作者决定成立的前提下,则由其去作已经决定成立的业,或者具备行为的业,其自性是不可能成立的。
讲记
首先,决定成立的作者不作决定成立的作业。比如我是一个写书者,因为写书的行为或所写的书存在,所以我成了决定的作者。
决定的作者能不能再写书呢?
不能。
因为行为已成立了作者,
如果作者还要再作业则需要第二个行为;
有两个行为则会有两个作者的过失。
或者,即使有第二次行为,
它也不会是该作者的作业,
应成不存在作者之作业。
因此,决定作者不能作决定业。
中
论
释
同理,在因不具备行为,而成为非作者的情况下,也不能作不具备行为的业或者不决定业。
以上为立宗,下面阐述原因或理由:
讲记
二、决定不成立的作者不能做不成立的作业。不成立的作者与不成立的作业二者皆如虚空中的鲜花一样不成立,不成立则不能作。
以上是立宗,下面进行广述。
2
科 判
🔶 辛一、以理证广说
◾ 壬一、破作与作者
🔺 癸一、破同品作作者
🔹 子一、破各自同品
🔸 丑一、立宗
🔸 丑二、宣说理由
▪ 寅一、以肯定的方式而破
颂词解释:
决定成立的作者无有作业及行为,若一定要成立作业,它就成了无作者之作业;决定成立的作业无有作者及行为,若一定要成立作者,它就成了无作业之作者。
中
论
释
如果作者已经成立,则其作业的行为就不会存在,因为作者已经成立,而再次使其(作业的行为)成立的第二种行为并不存在的缘故;如果所作的此业不是作者的业,这样一来,则有不存在作者的业可以成立的过失。
讲记
“以肯定的方式而破”即从作者与作业皆成立的角度进行破斥。对上一颂的立宗“决定有作者,不作决定业”,本颂进行论证。
本颂词前两句从决定作者的角度宣讲,即决定的作者没有作的行为及作业。比如,如果我是一个写书者,则必定要以写的行为与所写的书(作业)来成立,既然如此,当写书者成立以后,就不会有第二个写的行为与所写的书了。
假使要成立决定的作者作了决定的作业,那么此时的作业即是第二个作业。由于第二个作业绝非该作者的作业,而此时又无第二个作者,该作业就成了没有作者的作业。然而无作者的作业又如何成立呢?因此,决定的作者不可能作决定的作业。
中
论
释
同理,如果业已经成立,则其作者的行为就不会存在,因为业已经成立,也即业本身体性的行为已经具备或者成立,而再次作的第二种行为并不存在,那么,又有谁来表明这个业呢?谁也无能为力。因此,所谓“该业的作者”,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又去作以自性而成立的该业。
同样,如果妄想成立不具备业的作者,也是绝对行不通的。因为其能立并不存在的缘故。
讲记
颂词后二句从决定作业的角度宣讲,即决定的作业没有作的行为及作者。决定的作业以作者与作的行为而成立,成立了作业则不会有作者来作,因为,假使一定要有决定的作者作此作业,则会出现第二个作者。由于第二个作者绝非该作业的作者,而此时实际上又并不存在第二个作业,因此,第二个作者就成了没有作业的作者。然而无作业的作者又如何成立呢?因此,决定的作业不可能由决定作者来作。
中
论
释
总之,能够成立的作者与业两者相互之间,必须相观待而安立。若不相观待而存在此二者,就会导致没有业的作者,与没有作者的业之过失。这样作者既不成其为作者,业也不成其为业了。
讲记
一般人都有“这是作者,这是所作的业”等的概念,在名言中也的确存在这种如幻如梦的显现。但是,若将这些显现执为实有,则肯定是错误的。因为以了义中观宗的见解来抉择,作者与作业都不成立。
我们抉择空性,应首先抉择一切显现唯心所造,然后再抉择心也不成立,这是以次第的方式抉择实相的方法。
全知麦彭仁波切的教言中说过:名言中所现的外境并不成立,因为外境无非心的幻现,与心无二无别,绝无离心之外的他体法,这是唯识宗的根本理论。
或许有人认为柱子等外境是离开心而独立存在的,但真实的情况是心以外柱子的本体并不成立。为什么呢?因为一切显现在明知之识的本体中产生,不是心,柱子则无法在我们面前显现。就像做梦时,因为有了明知的心,梦中的柱子等对境才得以显现。
这个教言比较深,也非常重要,希望大家能从中领悟无境唯识的道理。将名言中的显现抉择为心识以后,再将心抉择为空性,然后再继续观察,所谓的空性也不成立,不空也不成立,空不空的二具也不成立,非空非不空的双非也不成立,这样便抉择到了离一切戏论的见解。
如果是应成派的直接所化,则应以顿悟的方式来抉择,不必抉择唯心,也不必抉择单空,应直截了当地抉择一切万法皆离一切戏论。但对于初学者来讲,按次第学修是极为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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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们就应该深刻地认识到,所谓的作者和作业,虽然在名言中有如梦如幻的显现,但是经不起胜义的观察,没有任何实有的本体。
为什么?因为作者、行为、作业之间互相观待而安立。
如果作者成立,则他必然具足了与其观待的作业,这样他就不能再有作业。如果还有作业,就会有两个作者,或者无作者之作业存在的过失。
从作业的角度讲,如果作业已经成立,其自身必然已经具足了与其观待的作者,这样就不能再有作者。如果还有作者,就会有两个作业,或者无作业之作者存在的过失。
刚开始,我们的智慧很难契入这种胜义理,觉得作者和作业肯定存在,怎么能说不存在呢?但只要把法义慢慢融入内心,就会知道,所谓的作者和作业,的确了不可得,无论佛陀是否宣说空性教言,万法空性的本体本来如是。这时也会真正明白,我们现量所见的一切法,与梦中的景象没有任何差别,亦如阳焰水、乾闼婆城一般虚妄不实。这并不是一种虚妄的语言,也不是在毁谤、摧毁现实。现在的我们,只不过在恍恍惚惚的世界中,过一种恍恍惚惚的生活罢了。
麦彭仁波切这里分析得比较详细,大家仔细看一下就会明白。
有的道友智慧比较好,可以把颂词里的甚深道理讲出来,也可以写出来,但并没有实际深入内心去观察、体会;有些道友虽然觉得自己对一些道理懂了,但可能并没有真正明白,讲考时又全忘了;还有些道友,对有些推理无论怎样思维也不明白。当然,这些情况我都比较理解。因为,除了一些利根者以外,一般人都要通过几年的中观学习,打下稳固的基础之后,才能完全通达空性,从而生起坚固定解。
但这也需要观待缘分,正如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中所说:“纵经百年勤思维,若无宿修成熟因,具大智慧极精进,然却不能通达也。”意思是,前世未积累资粮、不具足缘分的人,即使花上一百年的时间研究大中观、大圆满等名词,也不一定能通达,更何况是里面的真正内涵。
如果前世有过闻法的因缘,即生当中只要稍微听闻一些中观词句,就能很容易通达其中内容。但如果前世当旁生或者其它一些无暇的众生,一直忙于乱七八糟的事而没有机会闻法,现在学起来就会感觉比较吃力,这样更需要加倍努力才行。
昨天我问一个道友:“你早上吃了什么?”他说:“我吃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说:“那你应该吃了十五个东西,七个乱和八个糟。”(众笑)
我们一般对乱七八糟的吃的、喝的、穿的等方面都记得很清楚,却很难记住中观的甚深法理。如果没有前世的串习,现在想通达可能的确有点困难,这一点我也理解,但希望大家还是要精进努力,不能因为记不住、听不懂就放弃了,觉得自己没有希望了。千万不要退失信心!半途而废是我和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现象。
人的毅力和决心非常重要!每个人都应该在心里下定一个决心:“不管在学习中观的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自己一定要坚持下去!”虽然在我们短暂的一生中想通达所有的中观论典比较困难,但如果有了这样的决心和毅力,今生就会与空性法门结上非常殊胜的善缘,这样下辈子再听到中观时,就能自然而然通达很多词义并成为利根者。种下这样的善根,对于在漫长轮回中漂泊的我们来讲,具有非常大的功德!
思考题 1、请以教证说明为什么宣说作作者品。 2、中观宗是怎样立宗的?怎样以肯定的方式破斥作作者自性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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