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记】《中论广释》第7课(文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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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记视频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子三、(破等无间缘):
等无间缘就是次第缘,在鸠摩罗什大师的《中论》译本及波罗颇蜜多罗翻译的《般若灯论释》中都译作次第缘。等无间缘就是前因灭尽的时候,中间无有他法的阻碍,直接提供生果作用的因法之灭尽。比如胜法位的最后刹那灭尽后,无间生起见道的果,前面有漏心的灭尽,就是后面无漏心的等无间缘;又如苗芽的最初刹那,就是以种子最后刹那的灭尽作为等无间缘的。
子四、(破增上缘):
所谓增上缘就是能作因。《俱舍论》云:“能作因称增上缘。”除了自己外,对自己的产生不作障碍的一切法即能作因。对方认为,有此法故有彼法,此法即是增上缘,比如撑起宝伞地面上就会出现黑影,鸟飞过就会留下影子,宝伞与鸟就是增上缘。有了这边才有那边,有了上面才有下面,这些互相观待的法彼此也为增上缘。
中 论 释
壬三、破斥等无间缘:
果若未生时, 则不应有灭,
灭法何能缘, 故无次第缘。
如果苗芽等果法尚未生起,则种子等因法就不能灭尽。因为不能灭尽,则在灭尽的刹那而无间生果的所谓等无间缘也不合理。如果苗芽尚未生起,种子已经灭尽,则生起苗芽等果法的缘是什么?种子灭尽的缘又是什么呢?二者都将成为无因。
《无畏论》中云:“灭尽不能作缘,因所谓灭尽仅为不存在而已,不存在不能为缘故。” 我们也可以从《显句论》中破四边生的角度进行遮破:“果法尚未生起,因岂能灭尽?所谓灭尽之缘为何?生灭二缘均不存在,故生灭二者将成为无因。”
壬四、破斥增上缘:
诸法无自性, 故无有有相,
说有是事故, 是事有不然。
他宗提出:如同空中具有宝伞,则地面会出现黑影一样。若有何缘存在,则有其果产生, 即为增上缘。
自宗对此破斥道:此因法之存在尚不合理, 由此因法而产生的果法又岂能存在呢?
也就是说,此等种子等缘起法的自性稍许也不成立,则所谓此法之相又怎么能存在呢?其相不存在,则“以此法为因,而生其果”的说法也是不合理。
己三、破缘之能立:
略广因缘中, 求果不可得,
因缘中若无, 云何从缘出?
如果对方认为:虽然以理观察,则所谓缘也不存在。但由毛线等因法,而生出氆氇等果法,乃为现量所见,所以,毛线等应是产生氆氇等果法的缘。
此种说法并不合理。
首先,如果在毛线等分别各缘(广)上, 氆氇等果法存在,则有可现不可得以及将生出众多果法的太过,所以,在毛线等分别各缘上并不存在果法。
其次,在各缘的和合中(略)也不存在果法,因为分别各因中均没有果的缘故。如果分别各因中有果,则有一果成为众果的太过。如 果分别各因中没有果,则有由茅草等非缘中生 出氆氇的过失。
从以上两方面进行观察,则可得出结论:广略因缘二者,在不存在果法方面无有丝毫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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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中观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