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愿文大疏释》41-50课思考题参考答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第41课
1.在现实中有两种人:一种是以苦得乐,一种是以乐得苦。请解释这两种人。
以苦得乐:有些人虽然精勤上供下施、清净罪障、广行善法,但以善业力而使往昔的恶业提前成熟,今生遭受病痛恶缘等微小的痛苦,来世会得到永久的安乐。
以乐得苦:有些人以非法经商、狩猎杀生等造恶业的途径获得财食,虽然在现世中似乎很幸福,但必将乐极生悲,不可能始终享乐,未来将永远感受无边的痛苦。
第42课
1.圣天论师在《中观四百论》中说:“先遮遣非福,中应遣除我,后遮一切见,知此为智者。”请解释此教证。这个教证在说明什么问题?
教证的意思是“在修持解脱道时,首先应遮遣非福德的罪业,通过忏悔令自相续得以清净,然后遣除对人我的执著,最后遗除一切边执戏论而达到最究竟的境界,了知这样的修道次者方为智者。”
说明学修佛法的次第非常重要,初学佛者首先要通过闻思认识罪业的体性,进而修习忏悔罪业之法,在清净罪业的基础上再渐次进修,这样才有修行成功的希望。
2.请分析愚者和智者对待罪业的态度。我们应当如何对待罪业?
《弥勒狮吼请问经》中云:“愚者造恶业,不知忏悔罪,智者忏悔罪,不与业同住。”虽然愚者与智者都会造罪业,但愚者造罪后不知道忏悔,而智者造罪后知道忏悔,他们不会与罪业同住。《地藏十轮经》中也讲到两种智者:一种是从来不造罪业;第二种虽然造了罪业,但能够发露忏悔。我们要随学智者的行为,要在上师三宝面前精进忏悔罪业,对修持净土法门者来说,要观想自他一切众生在阿弥陀佛及其眷属前作忏悔。
3.请详细解释什么是杀生。
所谓的杀生,必须具足基、意乐、加行和究竟四种圆满,只有这四个条件都圆满,才会造下圆满的杀业。“基”是其他具有生命的众生。“意乐”分为两点:一是无误认定所杀的众生,如果本来想杀人,而错杀了牦牛,这样不犯圆满的杀罪;二是故意发起不间断的杀心。“加行”是自己做或教他人做,使用器杖、毒药或者恶咒等任何方法杀害有情。“究竟”是断绝对方的命根。
4.解释极重、中等、下等三种杀生罪业。
杀害父母、上师、阿罗汉等为极重杀罪,这在杀生当中是最严重的,这属于五无间罪。杀害入道者、破戒者以及其他的人为中等杀罪。屠杀旁生为下等杀罪。
5.如果从有境的角度而言,根据所依身份(即相续中受持的戒律)的不同,杀生的罪业也有轻重之别。请对此具体分析。
堪布阿琼说,对于杀死一只虱子,一般在家人只犯一个杀生的罪业;菩萨犯下的不仅是杀生罪,也会犯下杀母亲的罪业;而密行者在杀生和杀母的基础上,还有杀本尊的罪业。可见,与前前相比,后后的罪业越来越严重。因果是非常深奥的,唯有如来的智慧才能彻底照见,凡夫人以肉眼或者分别念再怎么观察,也无法完全揭开其中的奥秘。
6.按照《俱舍论》的观点,从作、积的角度,可以将业分为四种,请以杀生为例对此说明。
1)作已积集罪。这是指亲自动手故意杀生。2)积而未作罪。即策划、协商、唆使别人杀生以及随喜他人杀生。3)作已不积罪。即本来无有杀生之心,但无意中误杀众生。4)未积未作。如在梦中杀生。
第43课
1.按照小乘的观点,哪些肉是可以食用的?
按照小乘的观点,三清净肉是可以食用的,《毗奈耶经》等经论中说:比丘、沙弥、优婆塞、优婆夷可以享用三清净肉。三清净肉:1)没有见为自己而杀的肉;2)没有从可信赖的人处听到为自己而杀的肉;3)没有怀疑为自己而杀的肉。此外,自然死亡的动物肉以及经过三个市场的肉也可以享用。
2.有漏的钱财具有哪些过患?
佛陀在《楞伽经》中说:“大慧,我未开许任何人食众生肉,过去如是,现在如是,将来亦如是。大慧,出家众不得食肉。”从这个教证可以看出,以前在小乘里开许享用的三净肉只是方便而已。《大般涅槃经》中说:“善男子,自此之后,我不开许声闻乘行者食肉。”佛陀实际上对声闻乘行者并没有开许过食肉,所以从前开许食肉完全是方便说。《大般涅槃经》中还说:“所谓三净肉乃为方便众生次第入道而言,自此之后,一切血肉均不得食。”大乘修行人,就应当按照大乘佛教的要求去行持。
3.具体分析杀生的六种果报。
1)异熟果:即转生三恶趣。
2)感受等流果:假如从三恶趣中解脱,则不管投生在何处,都会因为往昔杀害众生,而使自己偿还五百次生命,并感受短命多病等厄运。
3)同行等流果:投生为鹞鹰、豺狼等杀生的旁生,即使获得人身,也将转生为如往昔一样喜欢杀生的屠夫、猎人。
4)增上果成熟自身方面:因往昔使众生丧失威力、威严,今生自己也转生为无有威力、威严,极其衰弱、卑下之人。
5)增上果成熟于外境:无论生于任何地方,那里都是十分贫瘠荒凉,并且经常遭受病魔、怨敌、强盗等的严重威胁,全部是活不到头的境域。
6)士用果:犹如辛勤耕种必定会成熟果实一样,以杀生之因必定会圆满成熟痛苦的果报。
第44课
1.看了无垢光尊者、龙树菩萨、贝若扎纳等大成就者感受果报的公案,你有何体会?
所谓的业因果,展开来讲广大无边,概括而言就是,众生所造的一切善恶业,无论多久都不会失坏,只要因缘聚合时,必定会成熟相应的果报。律藏中说:“众生之诸业,百劫不毁灭,因缘聚合时,其果定成熟。”这里所谓的因缘有两种:一种是导致果报出现的近因,这是比较粗大、明显的,我们的肉眼可以看得到;另一种是往昔所造的业,这是比较细微、隐蔽的远因,我们的肉眼看不到。
人们即生中遇到的很多事情并不是偶然的,而是与前一世或者许多生世以前的业有关系。在五蕴尚未达到无余之前,也就是没有趋入无余涅槃之前,业力不会成熟于任何外境上,只会成熟在心识所执受的这个身体上。也就是说,一切众生都被业力牢牢地捆缚,不被业力左右的众生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的。
因果是世出世间的大法则,上至诸佛菩萨、下至恶趣众生,都超越不了因果,众生现在的一切苦乐差别,都是由往昔的业力所致。同样的道理,众生未来的痛苦和快乐,也取决于现在造的业。所以每个人都要慎重取舍因果,按照佛法来如理行持。
第45课
1.有人认为苯波教就是佛教,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苯波教与佛教是完全不同的,无论在见解还是行为上,两者都有极大的差别。有些地方的苯波教吸收了佛教的内容,与佛教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我们绝不能简单地将二者划等号。因为区别佛教和外道的标准就是看是否皈依三宝,皈依三宝的就是佛教,不皈依三宝的就是外道。
第46课
1.在《那先比丘经》中,弥兰国王曾经问那先比丘:“你们沙门说,有人在世间造恶业一百年,临终前在短暂的时间念佛忏悔就能获得解脱,我不相信这种说法。你们沙门还说,一个人平时没干过什么坏事,仅仅杀害一条生命,死后就会堕入地狱,我也不相信这种说法。”我们应当如何回答弥兰国王的疑问?
试想:“比如一个人拿一块小石头放在水面上,这块石头是浮在水上还是沉入水中?”“如果拿一百块大石头放在大船上,船会不会沉没?”因为“一百块大石头虽然沉重,但因为船的浮力而不会沉入水中,同样的道理,虽然有人一辈子造恶业,但临终时依靠念佛忏悔,不但不会堕入地狱,反而能往生天界。就像小石头入水即没一样,有些人由于不知道念佛忏悔,所以仅以一个恶业也会堕入地狱。但依靠佛法大船的救护,也有获得解脱的机会。
2.受持不杀生戒和仅仅在行为上不杀生而没有受戒是否相同?二者有何差别?
不相同。如果只是在行为上没有杀生,而没有正式受不杀生戒,这样只是没有杀生的罪过而已,却得不到守持戒律的功德。因此,要尽量受持戒律,佛教徒最低限度也要受持不杀生戒。
第47课
1.什么是不与取?请列举《大智度论》中的不与取的五个条件。
不与取就是偷盗,意思是别人没有给自己,但自己却私自取走他的财物。
《大智度论》云:“不与取者,知他物,生盗心,取物去,离本处,物属我,是名盗。”不与取的五个条件,即:1)知道是别人的财物;2)产生了偷盗的念头;3)把财物取出来;4)使财物离开原来的地方;5)心中生起“这个财物已经属于我”的心态。
2. 分析不与取的等起。
不与取的等起的贪嗔痴三种烦恼。大多数不与取是以贪心引起的;也有些不与取是以嗔心和痴心引起的。
3.解释大不与取、中不与取、小不与取。
大不与取:是指窃取三宝所依的物资、供养三宝的物品以及父母的财物。
中不与取:是指盗窃、掠夺、摧毁一般人的财物,或者在经商时以短斤少两等手段骗取他人的钱财。
小不与取是盗取他人财物(包括不能盗取旁生和非人的财物),这种情况非常普遍。
4.不与取有何果报?
不与取的异熟果报是堕入三恶趣。
不与取的感受等流果是:即便得到人身也转为乞丐、佣工等贫穷之人;或者虽然有微量财物,也遭到强者抢夺、弱者盗窃,最终遗失亏损、毁尽无余;或者自己的钱财不得不与天人鬼共享而有自主权。
不与取的同行等流果是生生世世喜欢行窃、诈骗,若转生为旁生也会变成爱偷盗的老鼠、狗等。
不与取的增上果是转生于土地贫瘠、饥荒频发的地区。
5.《方等经》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不能救。”解释此教证。
意思是:造了五逆四重这样的生罪,我也有办法救度,但如果偷了僧众的财物,我也没办法救度。
僧众是非常严厉的对境,对僧众做微小之事也有极大果报:即便供养僧众一个食团,也会有无量的功德,若盗取僧众的微少财物,也会有无量的过患。
6.学习了不与取的道理后,你内心有何感想?以后你将如何行持?
通过这次学习藏传净土法,我简单的明白一些基本的佛法,对业因果产生了坚定的信心。希望以后能精进修持净土法,将来有把握往生极乐世界。同时对自己以往造下恶业很担忧,今后应该多忏悔,祈求三宝加持令不再犯。
第48课
1.你如何理解龙树菩萨发愿不当僧众的职事员的密意?
当执事员要涉及很多因果取舍,要如理如法地取舍是很困难的。如果执事员当得好,起到了护持僧团的作用,这个功德是很大的;如果执事员当得不好,如在处理僧众的财产时,有意或无意错乱了因果,这个后果是非常可怕的。所以,要做到方方面面圆满是很困难的。
2.有些人想:既然为僧众发心很难取舍因果,干脆我不发心了。请分析这种想法。
在听了戒律和因果方面的道理和公案后,都会有非常恐怖的感觉,但不要因噎废食,不能为了保护自己而放下为僧众的发心,如果什么事都不做,耽误了弘法利生的事业,这也有很大的过失。
第49课
1.解释教证:“无学道者主人享,有学道者授受享,具有禅定能力者,得到开许而享用。”
扎嘎活佛对《戒律花鬘论》的教证解释道:“摧毁一切烦恼的阿罗汉以主人的方式享用信财,预流果等有学道者以接受信士供养的方式享用信财,具足清净戒律并精进闻思修行的僧人以世尊开许的方式享用信财。”
2.看了“马上仪轨上师”的公案,你有何感想?
可见,有些人做的事情表面上很隆重,似乎也很有意义,实际上对自他却不一定有意义。如果是不注重取舍因果的人,即使他的地位再高、名头再响、事业再大、钱财再多,也无法挽救死后堕落的命运。
3.身为在家人,见到出家人的不如法行为应该怎么做?
在家人一定要对出家人观清净心,如果对出家人生邪见、毁谤,过失是非常大的。《戒经》中说:“宁可毁塔坏寺,不说他比丘粗恶罪。”因此,当看到有些出家人行为不如法时,虽然那些出家人本人是有过失的,但作为在家人一定要观清净心,不能随便宣扬他们的过失。《地藏十轮经》中说:“轻毁剃除须发被赤袈裟出家人者,即是轻毁一切过去未来现在诸佛世尊。”这个教证讲得非常清楚,即便是戒律不清净、行为不如法的出家人,如果对他们加以轻毁,就等于轻毁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佛陀。实际上,即使一个人不具净戒,但仅仅身穿出家法衣也有很大的功德。《阿含经》中记载:佛说当来末法时代,有披如来袈裟者,纵然失坏律仪,左边抱男孩,右边抱女孩,吹箫卖唱于街头巷尾,这样的人也能作人天福田。因此,今后居士们评论出家人一定要慎重。不过,佛陀有些经典中又说,见到不如法的现象应该说出来,如《宝箧经》中云:“对破坏教义之言行应予以破斥,对其不破斥者非我弟子,对其进行破斥者是我弟子。”这样看来,在见到不如法的出家人时,揭露也不是,不揭露也不是,到底该怎么办呢?上师说,如果你是真正以好心救护他人,指出他的过失应该没有过失。不过话说回来,因果毕竟非常微细,连十地菩萨也难以彻底通达,说出家人的过失到底有没有果报确实不好讲,在家人还是要慎重对待这个问题。
第50课
1.解释教证:“施主以信所施财,具德离患我开许,不具此者食一口,亦将还债如山王。”
世尊开许戒律清净和闻思修行者享用施主的供养,这样的人即便住在黄金的宫殿里、享用天人的美味佳肴也没有过失;世尊根本不开许戒律不清净、不闻思修行的人享用施主的供养,这种人如果享用少许信财,也将成千上万倍地还债。
2.《十善业道经》中宣说了哪十种不偷盗的功德?
《十善业道经》中说不偷盗有十种功德:1)资财盈积。王贼水火及非爱子不能散灭。2)多人爱念。如果一个人不偷东西,众人都很信赖、喜欢他。3)人不欺负。断除偷盗之人不会受欺负,而偷盗之人则经常受欺负。偷东西的人总是被人们以审视的眼光看待,甚至他到别人家做客时,主人也会对他特别防范。4)十方赞美。十方的人和非人都会赞美不偷盗之人。5)不忧损害。不偷盗之人无需担忧有任何损害。6)善名流布。7)处众无畏。不偷盗之人在大众之中不会有畏惧感。8)财命色力安乐,辩才具足无缺。9)常怀施意。不偷盗之人常怀有布施的善心。10)命终生天。
祈祷如来无量光
我发无上菩提心
一切善根皆回向
成就往生祈加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