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念处经》饿鬼品11 | 音频
以下文字为原文提纲。
正法念处经卷第十七
饿鬼品十一
二十三、阎罗执杖饿鬼
(二)来生余报分二:1. 非人间;2. 人间
1. 非人间
2. 人间
若处人中,生在边戍,幽山险谷,深河峻岸,危怖之处。有自在者,行于此路,令其引导。以余业故,受斯罪报。
这里跳过一段“复次行者内观于法……触受想思,亦复如是。”
二十四、啖小儿饿鬼
复次比丘,知业果报,观饿鬼世间。彼以闻慧,观啖小儿诸饿鬼等,以何业故,而生其中?
复有众生,杀生余报,生在人中,为此饿鬼,偷而食之。或至产妇所住之处,取彼婴儿。或匍匐时,或始行时,如是饿鬼,偷诸小儿,次第食之。若得其便,即能断命。若无杀业,莫能为害。
恶业系缚受恶果
若行善业受乐报
业绳长坚系缚人
缚诸众生不得脱
不得安隐涅槃城
长流三有受众苦
能以智刀斩斯业
必得解脱诸热恼
以断业绳无系缚
得至无为寂静处
如鱼入网为人牵
爱缚众生死亦尔
如人毒箭中野鹿
其鹿狂怖走东西
毒药既行不能脱
爱缚众生亦如是
常随众生不放舍
观爱如毒应远离
愚痴凡夫为爱烧
犹如大火焚干薪
是爱初染难觉知
得报如火自烧灭
若欲常乐心安隐
应舍爱结离诸著
如鱼吞钩命不久
爱结缚人亦如是
缚诸众生诣恶道
堕于饿鬼饥渴逼
饿鬼世界诸苦恼
处处逃遁而奔走
地狱趣中受苦者
皆由爱结因缘故
若诸贫穷困病人
求索朝餐自存济
皆由爱结因缘故
受斯苦报圣所说
如是具观一切贪嫉因缘果报,于生死中得生厌离,弃舍诸欲。
二十五、食人精气饿鬼
复次比丘,知业果报,观饿鬼世间。彼以闻慧,观于食人精气诸饿鬼等,以何业故而生其中?
是时彼人,令他入敌。欲丧其命,舍之而去,竟不救护。欲于王所取其财物。时被诳者,没阵而死。
(二)来生余报
二十六、婆罗门罗刹饿鬼
业果的思惟分二:一、观察业相;二、观察果相
一、观察业相
二、观察果相分二:(一)此生果报;(二)来生余报
(一)此生果报
如是众生身坏命终,堕饿鬼中,名婆罗门罗刹饿鬼。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