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三宝物,一定要谨慎
BUDDHA-
DHARMA
佛门中一些寺庙里,尤其是寺庙库房门前常会挂一副非常著名的对联,内容是:“杨岐灯盏明千古,宝寿生姜辣万年。”其实这副对联的上下联分别对应一个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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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自六祖慧能禅师之后,一花开五叶。杨岐方会禅师是临济门下杨岐派的创始人。他非常爱护常住物,以前曾担任监院一职。
由于库房光线昏暗,白天在为寺院工作时,他就点庙里的灯;一到晚上诵经参禅就点自己的油灯,生怕自己侵占了常住的利益,错失因果。
石霜和尚知道此事后,对杨岐方会禅师说:“你这样还不算清廉,为什么呢?你看,你的灯挂在寺庙的灯下面,寺庙的灯油滴进你的油灯里,你这不是沾了常住的光吗?”
杨岐禅师恍然大悟,赶紧把自己的油灯挂到寺庙的油灯的上面,宁可让自己的灯油落到常住的油灯里,也绝不沾常住的便宜。
他这种爱护常住物、公私分明、谨慎取舍因果的品格在佛门中被传为佳话,后人就用“杨岐灯盏”为喻,颂扬杨岐方会禅师的高尚品格。
所以,当我们在寺院做发心义工,如果涉及三宝物,尤其是僧物时,一定要如是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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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山宝寿禅师曾到五祖寺参礼戒公和尚。
一天,方丈戒公和尚患了感冒,让侍者到库房找宝寿禅师取一块生姜熬汤治病。宝寿禅师训斥侍者说:“常住公物,哪能私用?要用就拿钱来买。”
侍者回去将宝寿禅师的话告诉戒公和尚,戒公和尚就拿钱让侍者去买。这时宝寿禅师才将生姜给侍者。
通过这件事,戒公和尚对宝寿禅师更加信任和器重,还举荐他担任洞山的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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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人认为戒公和尚是方丈,要一块生姜怎么能不给呢?宝寿禅师的确不给。因果不会因不同身份而区分罪业的轻重。
《寂静之道》中,关于“僧财”,上师这样写道:“僧众的财物没有谁能私自享用,任何人私自享用了僧团的公共财物,业障都一样。”
通过上述公案可以看出,真正谨慎地取舍因果是不会顾及人情问题的。
我们学习过这样一句师之教言:“要给别人东西的话,拿自己的东西给,不要用寺庙的东西。本来你们是好意,但实际上害了对方,自己也造下堕三恶道的业。”
可见,拿僧财送人是件自害害他的事。
如《修心七要》这部含摄修心窍诀的论典中说:“莫学重义气。”
这句话看似与世俗生活有关,其实并非如此,它有多种解释方法,从取舍因果的角度来说,是指不要为了一时的面子问题、由于畏惧对方的权势而去做有昧因果的事,这样对自他双方都没有一点好处。
所以我们在学习了因果的法理之后,一定要非常谨慎,尤其是涉及僧财的事情,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
希望大家把这句话谨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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