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若不定作者,作不定之业,作业堕无因,作者亦无因。|【每日一颂】《中论》
八观作作者品
庚三(观作作者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破作与作者;二、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三、以此理类推他法。
壬一(破作与作者)分二:一、破同品作作者;二、破违品作作者。
癸一(破同品作作者)分二:一、破各自同品;二、破共同同品。
子一(破各自同品)分二:一、立宗;二、宣说理由。
丑二(宣说理由)分二:一、以肯定的方式而破;二、以否定的方式而破。
寅二(以否定的方式而破)分四:一、以无因而破;二、无因所导致之过失;三、以无罪福而破;四、无罪福报所导致之过失。
此科判共有四个偈颂,是以前前推后后,很多论师的讲义都这样分析。怎样推呢?第一颂:如果非决定作者可以作非决定作业,那么作者和作业都成了无因生。第二颂:若无因,则无果;若无因果,作者、作业及所用作法三相就不能成立。第三颂:如果没有作业等法,就不会造善恶业;若不造善恶业,就没有善恶果。第四颂:若没有善恶果,就没有涅槃和轮回,这样一来,世出世间都有很大过失。
若不定作者,作不定之业,
作业堕无因,作者亦无因。
如果不决定的作者(未成立的作者),可以作不决定之作业(未成立的作业),那么作业就会堕于无因,作者也成了无因。
为什么作者和作业都会堕入无因呢?因为,作者和作业之间互为能观待、所观待,二者都要以对方为因才能成立。从作者角度讲,如果是不决定的作者,他就不可能有作业,因为作业被称为作业的因已经不存在,若此时还有作业,此作业就因不观待作者而成了无因生;从作业角度讲,如果是不决定的作业,它就不可能有作者,因为作者被称为作者的因已经不存在。若此时还有作者,此作者就因不观待作业而成了无因生。
总之,如果对方承许非决定作者可以作非决定作业,作者和作业就都有了无因生的过失,这样根本不合理。承许无因生会有什么过失呢?会有果恒有或恒无,以及因缘勤作无有意义等很多过失。在整个世间,无因之法既无法以现量见到,也无法以比量推知。
万法皆由因缘所生,如释迦牟尼佛在《佛说造塔功德经》中说:“诸法因缘生,我说是因缘;因缘尽故灭,我作如是说”。大智大觉的佛陀在彻见了万法的真相之后,亲口说了这一因缘生的教言。因缘生是万法产生的必然规律。希望大家一定要善加观察昨天和今天的推理,如果没有搞懂,心里就不容易接受。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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