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8.略破聚者虽多而所聚一体是有自性【每日一颂】《四百论》(第十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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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品 破边执品
己五、(破边执)分四:一、成立诸法自性空;二、妄执诸法为常为实有的错乱因;三、略示成立无实有之理;四、明通达无实有的所为。
庚一、(成立诸法自性空)分二:一、略示;二、广释。
辛二、(广释)分四:一、观察四边破积聚(总体)实有;二、破有聚(支分)实有;三、观察一与多而破;四、由破四边的理例破其余。
壬一(观察四边破积聚(总体)实有)分二:一、略示;二、广释。
癸二、(广释)分二:一、破他部;二、破内部。
子二、(破内部)分二:一、广破一聚实有;二、略破聚者虽多而所聚一体是有自性。
丑二、略破聚者虽多而所聚一体是有自性:
色等和合时,终不成香等,
故和合一体,应如瓶等无。
——《中观四百论》
色香等支分和合时,色始终不会成为香等其他支分,所以色香等和合而成为一体,应如同瓶的实体一样无有存在。
所谓的多体和合成一体,是一种未经观察下的迷乱名言,不可能成立。比如说组成瓶子的色香等八微,它们之间不论怎样和合,色尘也不可能舍弃其本性成为香尘的性质,与香成为一体;其他微尘也是同样,它们各自法相不同,即使和合在一起,也不会舍离各自的体相,如火大不会舍其暖热性,成为潮湿性的水大,水大亦尔,无论如何二者也不会各舍本性,变成另外一种法。所以,所谓的众多支分和合成一体,永远不可能真实成立,就像瓶子的本体一样,无论怎样观察,也不会有自性存在,唯是为虚幻现象所迷惑的有情,以愚痴分别才安立了种种名言,并执为实有。此处以瓶为例,而实际上,世间的万事万物也莫不如是。世人经常认为,不同的因缘支分和合后,可以成为一体,生起实有的果,如氢气和氧气聚合燃烧,即可得到水(H2O),而观察之下,氢元素(H)和氧元素(O)的性质并未变化,它们并未舍弃自体变成所谓的水。可是为迷妄分别心所蒙蔽的有情,为幻相所欺骗,不能了知水是观待而起的缘起假象,反而执氢氧元素的聚合能真实成为一体,能成为真实的水,能产生种种解渴、溺人窒息等作用。作为有理智的人,不应为这些假象所欺,而应透破种种现象,了达事物的真实面目,超越无明愚痴的束缚。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记
忆
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