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 若众缘和合,是中有果者。和合中应有,而实不可得。【每日一颂】《中论》
二十观因果品
己二(破彼之能立)分二:一、破承许时间为能生果之俱生缘;二、破承许时间为果之生灭因。
庚一(破承许时间为能生果之俱生缘——观因果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四:一、观察因果二者而破;二、观察果之本体而破;三、观察因之本体而破;四、彼等摄义。
壬一(观察因果二者而破)分四:一、观察因有无果而破;二、观察能力而破;三、观察时间而破;四、观察作用而破。
癸一(观察因有无果而破)分四:一、因缘和合有果不合理;二、因缘和合无果不合理;三、因缘和合中有果不可得;四、因缘和合中无果则因与非因相同。
子三(因缘和合中有果不可得):
若众缘和合,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应有,而实不可得。
如果众缘和合中有果,那么和合中就应该有果可得,而实际上果却不可得。
比如,如果在作为因的种子和作为缘的时间、土地、水分、阳光、农民耕耘等众因缘当中,有绿色的苗芽,我们必定可以通过正量得到,然而,在种子的里里外外无论怎样寻找,也得不到绿芽的一分一毫,在时间、土地、水分等众缘当中,绿芽亦了不可得。由此可知,果在众因缘当中并不存在。
对方辩解说:众因缘当中并非没有果,由于某些原因果被障碍住了,故而未能显现。
◎因缘中无果,可见不可得之故
我们运用因明的可见不可得因,就可以遮破对方这一观点。所谓可见不可得,是指一个法虽然存在,但因为某些原因致使眼识没有得到。《显句论》中讲了八种不可得:
一、远而不可得。比如,飞机飞得太远,致使眼睛无法看见。上师如意宝以前去美国的时候,一家三人受邀乘坐一架私人飞机遨游天空。飞机越飞越远,最后我们在地面都无法看见,这是远而不可得。
二、近而不可得。如《入行论·智慧品》中云:“然涂炼就药,见瓶不见药。”有些人通过世间的修炼,成就了一种眼药悉地。他们把眼药涂在眼睛上之后,虽然能看见地下的瓶子等宝藏,却看不到自己眼中的药。如果眼根离色法太近,就会出现不可得的现象。
三、细而不可得。眼前的微尘等因为极其细微而不可得,比如,我们无法看见手上的细菌,只有通过显微镜才能观到。也可以从心识角度理解,比如,中观的道理非常深细,浅智之人很难得到。
四、错乱而不可得。比如,眼根被眼翳染污之后,眼前会出现毛发的幻象,由此无法见到外境的真相。又如,捏眼时眼前会浮现二月而无法见到真月。
五、坏根而不可得。盲人由于眼根已经毁坏,所以见不到外面的色法。
六、阻隔而不可得。比如,我们被墙壁阻隔,无法见到墙外的事物。
七、不现身不可得。魔鬼、天神、护法神等若不以色法形象出现,凡夫人一般见不到。印顺法师的《中观论颂讲记》中没讲“不现身不可得”这一点,讲了一种“同色不可得”,比如在黑板上画黑色的图案,因为黑板和图案具有相同的颜色,致使图案不可见。
八、心专注不可得。比如,当人一心一意专注在某事物上时,虽然其他事物显现在面前,但他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如果因为以上八种原因,致使不能得到苗芽等果法,我们也可以承认因缘中有果。然而,是哪种原因造成了不可得呢?远而不可得,还是近而不可得呢?但种子就放在眼前,不远亦不近。细而不可得也不合理,灰色种子上是否有绿芽完全可以看出来。眼根也没有错乱或损坏……既然八种不可得因都远离了仍得不到果,就证明因缘中根本没有果。
◎因缘中无果,比量等不成立之故
对方又辨白道:在众因缘的和合中,果法是存在的,只是使其明显的缘不具备,所以才不能看见。
中观宗驳曰:你们还能依靠什么来能证明果存在呢?以比量、比喻量还是教量呢?实际上,都无法证成。
所谓比量,就是“山上有火,有烟之故”这样的推理。所谓比喻量,就是对于一个不知道的法,通过比喻令其知道的一种量。比如,如果有人认为诸法有显现,故而本体不空,我们就用镜中显现的影像来比喻万法现而无自性。《释量论》第四品对此有详细阐述。
对方回答说:一法(果)如果不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既然有产生,就说明它存在。
中观宗驳曰:这个理由不能成立,用已经存在的法也不可生的道理,就足以将你们这一能立驳得片甲不存。
◎只承许如梦如幻之生
既然在因缘和合中有果不合理,无果也不合理,那么又该如何定夺所谓的因缘生果呢?
实际上,中观宗并不是要否认名言中如梦如幻的因缘以及因缘和合生果,《入中论》中也承认有一种缘起空性如幻般的他生。此处只是遮遣了他宗所建立的“在和合中,果法以自性而存在”的立宗。
既然在和合中,果法的存在以自性不可成立,那么对于果法自性不存在的单空谬论,也同样应该遮破。因为必须将有无二边消除之后,才能建立中观之道。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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