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很精彩,问答更精彩!——【1801辅导】《中论广释》第37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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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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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推荐:
回顾本品破斥思路
无因是指什么因?
“观待”的涵义
大乘道最大的障碍就是我执
—— 怎么解?
其他论典中如何破“人我”?
到底“人我”是什么概念?
精彩问答在最后哦!!!
总科判
⬛ 甲一:首义
🔘 乙一、宣讲论名
🔘 乙二、译礼句
⬛ 甲二:论义
🔘 乙一、宣说见解而顶礼
🔘 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
🔷 丙一、宣说缘起特法
🔴 丁一、宣说主要特法
🔶 戊一、(第一品)观因缘品
🔶 戊二、(第二品)观来去品
🔴 丁二、宣说其他特法
🔶 戊一、抉择法我空性
✴ 己一、破法我之自性
🔹 庚一、破处——(第三品)观六情品
🔹 庚二、破蕴——(第四品)观五阴品
🔹 庚三、破界——(第五品)观六种品
✴ 已二、破法我之能立
🔹 庚一、(第六品)观染染者品
🔹 庚二、(第七品)观三相品
🔹 庚三、(第八品)观作作者品
🔶 戊二、抉择人我空性
✴ 己一、破人我之自性——
(第九品)观本住品
✴ 己二、破人我之能立
🔹 庚一、破人我之比喻——
(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 庚二、破人我之所依——
(第十一品)观本际品
🔹 庚三、破人我之能依——
(第十二品)观苦品
🔶 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
✴ 己一、破有实法之本体——
(第十三品)观行品
✴ 己二、破彼之能立
🔹 庚一、破有实法之作用接触——
(第十四品)观和合品
🔹 庚二、破因缘之能生——
(第十五品)观有无品
🔹 庚三、破暂时缚解
🔸辛一、破轮回之本体——
(第十六品)观缚解品
🔸辛二、破能立之因果——
(第十七品)观业品
🔸辛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
(第十八品)观我法品
🔶 戊四、抉择时间为空性
✴ 己一、破时间自性成立——
(第十九品)观时品
✴ 己二、破彼之能立
🔹 庚一、破承许时间为能生果之俱生缘——
(第二十品)观因果品
🔹 庚二、破承许时间为果之生灭因——
(第二十一品)观成坏品
🔶 戊五、抉择轮回为空性
✴ 己一、破轮回相续之果——
(第二十二品)观如来品
✴ 己二、破轮回相续之因——
(第二十三品)观颠倒品
🔴 丁三、断除太过
🔶 戊一、断除无有四谛之太过——
(第二十四品)观四谛品
🔶 戊二、断除无有涅槃之太过——
(第二十五品)观涅槃品
🔷 丙二、宣说缘起空性——
(第二十六品)观十二因缘品
🔷 丙三、证悟缘起之功德——
(第二十七品)观邪见品
🔘 乙三、忆念恩德而顶礼
⬛ 甲三:末义
第九品 科 判
✴ 己一、破人我之自性---观本住品
🔷庚一、以理证广说
🔶辛一、破受者
◾壬一、说对方之宗
🔺癸一、承许人我存在
🔺癸二、人我存在之理由
◾ 壬二、破彼宗
🔺癸一、破领受者于一切领受法前成立
🔹子一、破立我之因
🔹子二、破不观待我之因
🔸丑一、不观待因极其过分
🔸丑二、若如是承许则有妨害
🔺癸二、破领受者于分别领受法前成立
🔹子一、说对方之宗
🔹子二、破除彼宗
🔸丑一、以前理而破
🔸丑二、以观察而破
▪寅一、非同时有多我不合理
▪寅二、同时有多我具过失
🔺癸三、破领受者存在之理
🔶辛二、以此理破受
🔶辛三、彼二摄义
🔷庚二、以教证总结
1
科 判
🔷庚一、以理证广说
🔶辛一、破受者
◾壬一、说对方之宗
◾ 壬二、破彼宗
🔺癸一、破领受者于一切领受法前成立
🔺癸二、破领受者于分别领受法前成立
🔺癸三、破领受者存在之理
颂词解释:
眼耳等五根以及苦乐等诸法都是从四大所生,四大中也没有人我。
中
论
释
如果对方又提出:在见法等之前,领受者人我的安立不会成为无因。如云:“以名色之缘而曰处。”在见闻等法之前,作为色法的四大已经存在,此四大可以作为领受者成立之因。所以,在四大之前,领受者存在。
讲记
对方认为:
虽然人我在见、闻、受等所受法前存在,
但并非无因,
人我依地水火风四大而成立,
成立以后便可领受见闻受等所受法。
中
论
释
领受者不可能存在。关于此理,可以依照前面已经论述过的“离法何有人?离人何有法”的方式加以破斥。
因此,领受者与所领受的法是彼此观待而安立的,其二者的体性并不成立。若思维其前前的法,也只不过是分别心增上安立的,为通达其理,故表述如下:
以眼耳等等诸根,以及受[苦乐]等诸法所产生的根源——四大,作为其成因,而产生名色聚集的疱[ 疱:梵音译作遏部坛。密乘入胎经所说胎儿住胎第一位。]等。但是,四大之前的领受者——人我[神]也是不存在的,所以领受者不存在。
讲记
中观宗破曰:以四大为因同样不合理,因为在地水火风四大中也无有“神”。
为什么四大中也没有人我
或不能成立人我呢?
其遮破方式与前文一样:
先有人我还是先有四大?
如果先有人我,
即人我不观待四大而有,
那人我就成为无因,
这显然不成立。
如果四大先有,
即四大不观待人我而有,
那么四大也成了无因,
就像不观待富人的财产无法成立一样。
因此,无论四大在后在前都无法成立人我,虽然它可以成立其他所受法,但却不能作为人我的施设处。
本颂遮破人我之因的推理
与前文基本相同,
所不同的是人我的因有区别:
前面以见闻受等所受法来成立人我,
此处则以见闻受等之因——四大种
来成立人我。
我们再对受者与所受法进行一下归纳:
受者是指人我本住,
所受法就是法我(这是引申的意义)。
所受法
从能取上讲
👉 就是眼等诸根,
从所取上讲
👉 就是色等诸尘,
这些都包括在五蕴中,
五蕴即是一切有为法。
可见,虽然本品主要抉择人无我,
实际上也抉择了法无我。
2
科 判
🔷庚一、以理证广说
🔶辛一、破受者
🔶辛二、以此理破受
颂词解释:
如果眼耳等根、苦乐等法皆无有人我本住,那么见等所受法也无法成立。
中
论
释
倘若用所述的道理进行抉择,能得出眼耳等诸根,以及受[苦乐]等任何法,都不存在作为领受者人我[本住]的结论,则所领受的见等诸法也不可能以自性而存在。
讲记
通过前面的观察可以了知,
在眼耳等根
以及苦乐等法上根本不存在人我。
没有人我,
则见等所受法也无法成立。
因为,色声等外境、眼耳等根
以及苦乐受等法都依人我而有,
有了人我才能成立
我的感受、我的眼根,
也才能成立见到
柱子瓶子、山河大地等等;
没有人我则一切所受法就没有依处
从而无法成立。
就如一棵树没有根,它的茎、枝、叶、花、果也无法生长一样,遮破了人我,人我所领受的法也就遮破了。
本品主要抉择人无我。
众生为无明习气所覆盖,
再加上未遇善知识开导,
因而始终执著有我,
未悟无我则只能在茫茫轮回中流转,
从而深陷苦海。
对于此理,
只要我们回顾自身经历,
应当会有深深体会。
若能以智慧宝剑从根本上斩断人我执,
那对形形色色诸法的执著也就自然消失。
作为修行人断除我执非常重要,
我们闻思的目的
就是要断除相续中的我执,
如果未断我执则始终不能出离轮回。
《入中论》亦云:
“最初说我而执我,次言我所则著法,
如水车转无自在,缘生兴悲我敬礼。”
要断我执首先应以智慧抉择人无我,
再依上师窍诀励力修持,
久而久之即可断除无始以来的严重我执
从而出离轮回。
所以,不论智者还是愚者,
最初抉择人无我都相当重要。
那如何抉择人无我呢?
首先应再三观察所谓的我到底在哪里?
在见闻受等所受法之前不可能,之后也不可能。那它是否依四大而生或像唯物论所说的那样:在大脑、细胞等的积聚中存在人我?也不存在。这样观察下来,在任何施设处中都未发现人我,从而即可打破我执。当然,这主要是本品的抉择方式。
其他抉择方法还有:
💠 本论《观燃燃者品》、《观我法品》中的二相推理、五相推理;
💠 《入中论》中的七相推理;《入行论·智慧品》观察指甲、头发、牙齿、血肉等都不是我;
💠 《中观宝鬘论》依地水火风空识六界抉择人无我;
💠 全知麦彭仁波切所作的一个修法引导也讲述了如何以实修断除人我执。
不论我们依何种方式,只要能将人我执消于法界,那我所执也不复存在。
当然,即使我们以理通达了无我也不可能当下断除我执,这需要一段过程。
可能有些道友会觉得:上师传讲无我道理时自己的确有一些领悟,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我执又和从前一模一样,好像并未减退。
其实,我执我所执并不能轻易断除,它只能以修道力渐次断除,并非有了无我见我执马上就消失了。在《澄清宝珠论》中也有幻师虽了知幻女无实,但由于习气仍生贪心的教言。
尽管如此,
这并不能否定闻思中观的利益,
而生起无我见的利益更是不可思议。
有的道友暂时也许没什么体会,
但只要长期坚持下去就会有一定收获,
看一下在学院长期闻思的道友就会知道,他们跟刚来的道友有明显差别,从接人待物、言行举止中可以看出他们的我执非常轻微。所以,只要我们不断闻思,我执一定会有所减轻。
说这些话就是为了让大家认清两点:
第一、一定要清楚闻思的目的;
第二、一定要认识闻思的重要性。
不清楚闻思的目的,
整天闻思也没有多大意义。
不知道闻思的重要性,
认为以此不能断烦恼,
就会去盲修瞎炼从而误入歧途。
这实在可怕!
3
科 判
🔷庚一、以理证广说
🔶辛一、破受者
🔶辛二、以此理破受
🔶辛三、彼二摄义
颂词解释:
在见等一切所受法前无有本住,与其同时、之后也都无有本住,以三世皆无本住的缘故,也就不存在它是有是无的分别。
中
论
释
领受者人我在未见之前、正见之时、已见之后都不存在。
首先,在所领受的(见法)之前,(领受者)存在的说法已经被驳得体无完肤;
其次,如果在(已见)之后存在,则需要有没有领受者的所领受在之前存在,这样也会成为无因,其道理相同的缘故;
再次,在(正见的)同时,(领受者)的本体也是不能存在的,对于这一点,我们可按照前面所宣说的:分别各自的成立不可能一起等推断方式进行破斥。
讲记
见等所受法前无有本住,
如果有本住则有无因的过失,
这在前文已作了观察;
与见等所受法同时也无有本住,
这可以直接观察五蕴的本体:
若有本住则有多我的过失;
在见等所受法之后也无有本住,
若有本住见等所受法则成了无因。
中
论
释
领受者人我的所谓“有”以及“无”的分别,都是不存在的。正如《显句论》所云:“若汝以为:如此这般,岂非确定无人我耶?何人声称:‘因见法之不存在,故人我亦不存在’之论?汝等岂非以言过之法(遮遣人我之存在)乎?
此虽乃吾等之主张,然汝等尚未通达其真义也。此言乃因对治与‘其本性不具’、‘人我亦非真实’之论相左,安立‘人我以实有之自性者而有’之谬论,并遮止于其自性之过分耽著而言,并非为立无实之论。此(有无之立宗)二者皆需抛弃。所言‘于有实之耽执’及‘于无实之耽执’,其自性皆了不可得,如此则何人可分别有无哉?”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九观本住品释终
讲记
既然在三世中都没有人我,
那对于人我有和无的分别
又从何而来呢?
没有人我就不可能生起有的分别,
没有有的分别则无的分别也不成立。
这种抉择方式非常殊胜。
无始以来我们因未见无我空性而流转于迷乱的世间,今生若有缘现见无我真相定会深感稀有,并发出感叹:“不存在的东西,为什么执著是我?”
那时候,我们一定会对释迦牟尼佛和龙猛菩萨等证悟万法真相的大师们生起极大信心,并对未通达真理的众生生起强烈悲心。
信心与悲心是成佛的基础,经云:“一切白法的根本就是信心与悲心。如果此二者一一具足,则可获得所有清净法。”对佛陀生起信心,并且为一切有情的利益而希求佛果,无我智慧再再增上、永不退转,到那时方可说我们的闻思修行已经获得成功。
证悟无我空性的同时一定会对众生生起悲心,这是法尔规律。当自相续真正通达无我时,见到众生将不存在的东西执为存在,将不净的东西执为清净,自然而然会生起悲心。
《中观庄严论释》云:“如此的世俗菩提心对于真正证悟胜义菩提心的补特伽罗来说始终不会分离而生起。”意思就是说,证悟了空性对众生的悲心也肯定会具足,真正生起悲悯一切众生的大悲心也一定会具足证悟空性的智慧。相信大家在学习《中观庄严论释》对最后一偈的注释时,对这个道理会有甚深的体会。
依靠龙猛菩萨的智慧,我们已抉择了人无我。虽然了知了人无我,但要像以前的高僧大德那样毫无执著,除个别利根者以外恐怕很困难。但我相信只要大家以智慧不断观察,就不可能不对相续起到帮助。
在闻思修行过程中,思维相当重要。
懂得人无我后,
每天至少要抽出短暂的时间
对人无我及一切万法空性进行思维串习,
这极为必要!
人生短暂,我们何时离开人间也很难说。在短暂一生中,不管是外在地水火风的灾害还是内在四大不调的病苦,各种违缘接踵而来,所以我希望大家尽量以闻思所得饶益自相续,这相当重要。
4
科 判
🔷庚一、以理证广说
🔶辛一、破受者
🔶辛二、以此理破受
🔶辛三、彼二摄义
🔷庚二、以教证总结
讲记
庚二、(以教证总结):
《般若波罗蜜经》云:“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无见者使见者,受想行识无见者使见者,若色至识无见者使见者,此是般若波罗蜜。复次色无知者见者,受想行识无知者见者,若色至识无知者见者,此是般若波罗蜜。’”
《楞伽经》云:“以觉观察时,物体不可得,以无自体故,彼法不可说。”
经云:“诸行以我与我所空。”“若无众生,则寿命不可得。诸法如泡、如芭蕉、如幻、如虚空之电、如水月亦如阳焰。”
《中观根本慧论·观本住品》传讲圆满
思考题 1、怎样破领受者存在之理? 2、怎样以人我不存在的道理得出一切所受法不成立的结论? 3、以理通达了无我为什么不能当下断除我执?如此一来,闻思中观是否无有意义? 4、请从教证和理证两方面总结本品的全部内容。 5、学习此品后你有什么收获? | |||
精彩问答:
第二个颂词,尸体不是人我,那灵魂是不是人我呢?
我执是怎么形成的?
《金刚经》里也说“现在心不可得”,为什么“现在心不可得”?
空性和菩提心究竟怎么圆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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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索甲仁波切圆寂了,有人说索甲仁波切也是列绕朗巴尊者的转世,法王如意宝也是列绕朗巴尊者的转世,一个人怎么有两个转世呢?他有两个识吗?
开卷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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