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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那头的烟与火 |《解义慧剑释》04

索达吉堪布 世界青年佛學研討會 2018-10-06

只要能运用三相齐全的推理来进行论证,自他就不得不承认前世后世存在。由此可见,世间很多隐蔽的事理都要通过比量来了知。可是现在世间千千万万的人根本不懂这些道理,在自己眼耳鼻舌身意根本没办法照见的时候,就把一些隐蔽的事理划为神秘现象,这样判断并不合理。

——索达吉堪布《解义慧剑释》



1

以何心比量

我以前也讲过使用名言有三种情形,即心、名、用三者。什么叫呢?比如对柱子有一种总相上的概念:“这是柱子。”这就叫,是一种分别念。什么叫名呢?当柱子的名称浮现在脑海中时,口里面说出了“柱子”两个字,这个“柱子”就是所谓的也就是说,当我心里浮现出柱子的概念时,我就用“柱子”来进行称呼,这就叫有了心识、也有了名称,然后就可以在实际生活中去运用,比如人们都用柱子来支撑房梁,可见“”是从作用方面来安立的。由此可知,人们对名言的取舍全部都是依靠心、名、用三者来进行的。

 

名义混合执著之分别念,将自相共相混合在一起而进行取舍的方法非常重要。虽然有些众生根本不熟悉名言,比如幼儿和旁生,但他们相续中将自相共相混合在一起的分别念却是有,这样心中就可显现义共相;尽管他们不知名称,但将来可以混合,依靠这种名义可混合的分别念,就能取舍一切对境。

 

比如,有些幼儿根本不知“火”的名称,但知道火能伤他,所以怕火。或者,当别人给他一些食品时,虽然他不知道这个叫饼干、那个叫牛奶……但知道这是吃的东西,所以他会表现得很开心,很高兴地吃起来。像牛,虽然不知道“水”的名称,但它口干时就会去喝水;它也不知“悬崖”等名称,但见到悬崖等危险的地方就会回避。

 

总之,相当一部分众生的相续中将自相共相混为一体的分别念是有的,他们也依这样的分别念来进行取舍:该取的对境会去追求,就像小孩希求食品、鲜花那样;该舍的对境也知道回避,就像牛避开危险的地方一样。



在名言中,前面所讲的这种分别识还是要成立。如果没有这种分别念,那世间中的建立遮破就无法进行这样一来,因明的比量推理以及医学、戒律等方面的学处,也都无法向他众阐示。

 

依靠分别念,能衡量、确立、寻求未来之法,以及追忆过去之事等现在没有现前的一切隐蔽事。

 

分别念可分以下几种:一种是追忆的分别念也就是回忆。比如我回想自己在年轻时做过什么事情。有些有神通的瑜伽师,能回忆自己的前世,就像佛陀在很多公案中所讲的一样,多生累劫中的隐秘事,他们都能清楚回忆。

 

还有一种是寻觅,也就是希求未来的分别念,比如:“我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将来我的事业如何发展?我将来会获得什么样的果位?将来我要找一个什么样的朋友?”等等。

 

还有一种是对事物的真理正在探索、分析的分别念,比如:“柱子是无常的,所作的缘故。”或“柱子到底是无常还是常有?”对当下的问题正在剖析,是这样的分别念

 

分别念还有真分别念假分别念的分法,比如:认为“绳子是绳子”是真分别念,认为“绳子是毒蛇”是假分别念。当然,分别念还有其他很多分类。

 

如果这些分别念都没有,那比量也没有;如果有分别的比量不存在,那一切人都会像刚生下来的婴儿一样什么都不知道。



2

以何因比量

依靠任何一个(烟、所作等)进行推断,最后能了知任何一个所立(火、无常等),这就是所立之因

 

首先,宗法(有法)上成立还是不成立?如果成立,那第一相宗法成立在观察推理的时候,首先要看它的因在有法上成不成立:如果不成,那同品遍和异品遍也绝对不可能成立;如果成立,这才有必要观察第二步。比如,“柱子无常,所作之故。”首先所作在柱子上成立,这叫宗法成立;其次观察是所作是不是无常?如果是所作则必定是无常,那同品周遍,第二相成立;然后观察第三相,在不是无常或无常倒转的情况下,所作也不存在,这就是异品周遍,第三相成立。

 

三相(宗法、同品遍、异品遍)全部齐全的缘故,这是一种无误的推理,也就是说以所作之因能无误证成所立无常。

 

建立方面来讲,有两种,即果因自性因,这是依靠所立的不同关系来安立的。什么样的关系呢?同体相属彼生相属依靠彼彼相生的关系,就可用来推知比如:“山上有火,有烟之故。”以果烟来推断火因的存在,这就是果因同体相属来建立的推理就是自性因,比如:“柱子无常,所作之故。”

 

遮破的角度来讲,有本体不可得因相违可得因两种,它们都包括在不可得因中,这在《量理宝藏论》中已经讲过。其实,所有比量的推理都可以包括在这三种因当中,也就是自性因、果因不可得因,依靠它们,就可了知隐蔽的事理。

 

佛陀在《解深密意经》中讲:“理有四种,即作用理、观待理、法尔理、证成理……”因此我们一定要通达这四种理,并以之观察世间万法,这样定会对佛教的教义和世间正理生起不共的信心。



3

以何方式比量

等性清净二者,一个是胜义的实相,一个是名言的实相。通过胜义量来观察就会了知,一切诸法在真实性中本来就是平等性的。具体讲,当我们真正以中观和密宗观察胜义的推理来进行分析的时候,就一定能产生这样的定解:在真实胜义中,轮回和涅槃所摄的一切万法都是平等远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根本没有任何分别与执著的相。释迦牟尼佛第二转法轮所讲的道理,也就是万法最后都抉择为远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这就是所谓的等性

 

世间中,柱子、瓶子等外器世间的法与心和心所等内情世间的法,全部是依靠不同因缘而产生的,而虚空、石女的儿子等无实法全部是众生分别念假立的。既然有实法全部都依靠各种不同的因缘而产生,那决定是《中论》所说的那样——全部是空的。假立而产生的法也不存在实有,因为石女的儿子等的实质本来就不存在。因此,所有有实法无实法都不存在实有的本体,它们都以自体性而空。

 

现在很多人对生活、感情、家庭以及单位等方面的问题始终想不开,一直执迷不悟。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因为他们根本不懂:有为法(有实法和无实法)和无为法所包括的一切万法全部是空和假。由此也在相续中积累了很多不好的种子,从而漂泊流转在漫漫无垠的轮回当中。所以我们一定要明白,有实法无实法的本体全部是空性的。



世间当中,一切建立皆归集为证成有证成是,一切遮破皆以无遮非遮涵摄。

 

第一、人们在形成任何一个建立的时候,要么以“”来建立,要么以“”来建立,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其他形式。比如:“山上有火,有烟之故。”这是以果因来推理,从而建立山上有火存在,即“”的建立方式;而“柱子是无常的,所作之故。”就是以“”来建立的。所以,当我们详细分析的时候,就会了知世间凡是肯定一个东西,要么是“”、要么是“”,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其他方式。

 

第二、所有否定要么是“无遮”、要么是“非遮”,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其他形式,比如:“在我前面没有瓶子,现量没有见之故。”“黄牛的法相不是瓶子,不具足它的法相之故。”

 

在一些藏文文法中,肯定和否定都是这样安立的,但汉语好像并没有这样精确地讲,可能是历史与文化不同的原因所导致的吧!






我们应该依靠现量等无欺的正量来遮破非理、建立合理,但无论是遮破还是建立,所有论式都必须如理安立,这样确定以后,就能在他者面前说出符合道理的、建立自宗合理性与驳斥他宗不合理性的他利比量


——恭录自索达吉堪布《解义慧剑释》


-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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