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断除过分贪身【每日一颂】《四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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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品 明破乐执方便品
戊二、(明由修有漏身皆苦之门断除乐执颠倒之方便)分三:一、于粗身修苦之理;二、佛说身苦之理;三、修习行苦之理。
己一、(于粗身修苦之理)分三:一、略说保护具苦之身;二、广说修苦之理;三、破除乐有自性。
庚一、(略说保护具苦之身)分二:一、明身虽为苦器亦应保护之理;二、断除过分贪身。
辛二、断除过分贪身:
问曰:如果应当保护身体,那是否应从衣食住行等各种受用上极力爱护呢?
人苦从身生,安乐由他起,
身是众苦器,汝何重此身。
——《中观四百论》
人的众多痛苦皆是从身体而生,而安乐是以其他外缘生起,所以身体是众苦之器,你为何要贪重此身呢?
了知善御此身则可持戒积集大福德后,有些初学者便以应保护身体为由,对身体不断除爱著,而贪执衣食等享受,这也是必须断除的偏执。
人们的各种痛苦,如生老病死四大痛苦瀑流,无一不是因有身体而起;从长远来看,有情正是因为身体,而不惜造作种种恶业,以满足身体受用的需要,由此而感召无边的痛苦。所以身体是人们众多痛苦的直接来源,是一个充满痛苦的器具。
有些人想:身体虽然是苦器,但有时也会有一些安乐舒适。然而仔细分析,所谓身体上的安乐,其实是依外缘而起,如饱暖赖衣食资具而起,并非由身体自己生起。从身体自身而言,它无疑是纯苦之聚合,无有丝毫值得贪爱之处,而且只要对它有一分贪爱,痛苦即会增加一分,有十分贪爱,痛苦也就增加十分。因而若求断苦者,必须仅以微薄衣食维持身体而舍弃对它的贪执,唯有彻断贪执,才能彻断众苦之根源。
譬如说,有一男子驾车经过某险恶处,见一美艳罗刹女,那位男子不知其为罗刹,反而生起贪爱,与她共乘一车。
其后不久,车前显出了一凶恶的罗刹,那位男子大惊,拔剑将罗刹砍为两段,而罗刹不但未被杀死,反而一分为二,那位男子又将两个罗刹砍断,结果又化出四个罗刹,如是越砍越多,无法杀尽。
此时那位男子平时祈祷的天尊,在天空中发声告诉他:“你这样永远也杀不尽,只要将车上的罗刹女杀了,其余的罗刹自然会消尽。”此时男子方知美女是罗刹女,车前罗刹亦为她所幻化,于是他回头杀死罗刹女,果然一切怖畏全部消失。
同样,身体如同美艳的罗刹女,如果不能认清其苦害本质,而对它贪执不舍,那么痛苦便会由此而源源不绝地产生。而且若从外境着手灭苦,付出的努力越多,会如将罗刹一分为二、二分为四一样,痛苦也会越增多,只有遵循本师释迦牟尼佛与诸菩萨的教导,回头从自身下手,彻断身执,轮回诸痛苦则会顿时息灭。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记
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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