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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词回顾】《入_行_论》067 (第六品)

知幻园 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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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定思正法之安忍)分三:一、遣嗔作害者;二、遣除除嗔不应理之邪念;三、摄义。

丑一(遣嗔作害者)分三:一、作害者身不由己故不应视为嗔境;二、遮破自主之作害者;三、摄义。

寅一(作害者身不由己故不应视为嗔境)分三:一、无有自主;二、无心;三、摄义。

卯一、无有自主:





不嗔胆病等,痛苦大渊薮,

云何嗔有情,彼皆缘所成。




昨天已经讲了,苦害对修行有一定的帮助和利益。对此,有人这样想:苦害真能带来利益倒是可以,但敌人制造种种违缘,让我的内心痛苦万分,这种痛苦谁也不愿意接受,因此我不应该对他安忍。


作者在此回答说:风胆涎等各种疾病,经常折磨我们的身心,是各种痛苦的来源,对它们你不生嗔恨,为什么唯一嗔怒有心的怨敌呢?这种现象确实有点奇怪:风胆涎的疾病和怨恨的敌人,同样都是痛苦的来源,为什么唯独对怨敌恨之入骨,而对这些疾病及其来源——身体,从来不生起嗔恨心呢?如此厚此薄彼,的确不太合理。


有些人或许说:二者是不相同的。身体产生疾病,是前世的业力、今生的四大不调等因缘不由自主而形成,故没有必要去嗔恨它。但是怨敌对自己作损害,完全是故意而为,所以我才生起猛厉的嗔恨。


这种说法也不对。为什么呢?因为怨敌对你造违缘作害,也是一种因缘。世间上的任何一法,没有因缘不可能产生,如同镜子与镜中的影像一样,怨敌与你之间必定有无则不生的关系,倘若没有因缘,彼此不可能发生伤害行为。比如你看不惯某人而生嗔恨心,这也许是前世的因缘,也许是他即生中的行为不如法、语言不对头,具足这些条件之后,你的嗔恨心自然而然会产生。所以,一切都是因缘的无欺之果,并不是怨敌非要与你不共戴天。如果没有因缘,即使成千上万个怨敌聚在一起,也不会对你构成伤害。因此,你认为一个需要因缘(疾病),另一个不需要因缘(怨敌),这是完全错误的。二者均离不开因缘,因缘聚合就产生,因缘没有聚合绝不会产生。



300



下面用比喻来说明这个问题:






如人不欲病,然病仍生起,

如是不欲恼,烦恼强涌现。




譬如世间人不愿意生病,但以业感疾病仍会生起,同样,怨敌虽然不想生烦恼,但是在业缘的逼迫下,烦恼仍会强涌出来。



301



卯二、无心:(对方并不想生嗔恨心,但却不由自主地生起。)






心虽不思嗔,而人自然嗔,

如是未思生,嗔恼犹自生。




若有人想:胆病等并没有想作害,而怨敌却有加害我的想法,他害我的话,我可受不了,故一定要对他恨之不可。


对此,我们也可加以分析:所谓的嗔恨心,并没有思维“我要嗔恨”的作意,为什么呢?因为敌人在无法控制的情况下生嗔,若没有我的存在和他的烦恼等作为因缘,他想生嗔也生不起来。


比如安忍修得好的人,对看不惯的人要生一个嗔恨心,怎么样使劲也没办法,因缘不具的情况下,怎么挤也挤不出来。而各种因缘一旦聚合,即使自己没有想,嗔恨心也会喷涌而出。



302



卯三(摄义)分二:一、不由自主之摄义;二、无心之摄义。

一、不由自主之摄义:






所有众过失,种种诸罪恶,

彼皆缘所生,全然非自力。




总而言之,贪嗔等烦恼的所有过失,以及由它引发的自性罪和佛制罪,全部是依靠因缘所产生,无因生或者依靠自力而生的现象根本没有。



303



二、无心之摄义:






彼等众缘聚,不思将生嗔,

所生诸嗔恼,亦无己生想。




此颂跟前面的颂词基本上相同,只是角度有所差别。意思是说,聚合在一起能产生嗔恼的形形色色外缘,并没有“我要生嗔恨心”的念头。我们产生一个嗔恨心,首先要具足眼根、外境、心识等条件,比如外面有一个人(外境),我看见(眼根)他的行为不如法,心里接受不了(心识),这三种因缘结合起来,才能引发我的嗔恨心。但嗔恨心由哪个因缘主动生起呢?是不是它们聚在一起,共同商量去制造嗔恨心呢?这是不可能的。只要对方的行为跟你的非理作意结合起来,必定会产生嗔恨,这是一种因缘,不是哪个因缘去故意造的。


再者,所生的嗔恼等果,也没有“我要依靠这些因缘而产生”的想法。若详细观察的话,因缘所生的嗔恼之果,它本身也是一种假合,找不到真实的本体。如同土片瓦石等材料建造的房屋,只不过是暂时的缘起现象,根本无有实存的主体,嗔恨心从本体、因缘、体性上观察,也是了不可得,既然本体都不存在,它作意“我要依靠种种因缘而产生”,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敬摘录讲记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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