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论广解》175课 * CC+笔记
བྱང་ཆུབ་སེམས་མཆོག་རིན་པོ་ཆེ།།
菩提心妙宝
མ་སྐྱེས་པ་རྣམས་སྐྱེ་གྱུར་ཅིག།
未生者当生
སྐྱེས་པ་ཉམས་པ་མེད་པར་ཡང་།།
已生勿退失
གོང་ནས་གོང་དུ་འཕེལ་བར་ཤོག།
辗转益增长
本课科判坐标
本课总义归摄
🔹本课接着学习深入法无我的方法四念处之受念处,这部分颂文通过详细观察受的因、果、体、对境以及受者等方面,说明胜义中并没有真实的受。本课先学习对受之因“触”无自性的总结归摄,接下来观察受的果、对境以及受者也都是空无自性。通过以上种种观察,了知受在胜义中没有一丝一毫,在世俗中如梦如幻。核心内容如下:
1. 因触不存在,果受也无法成立:
前文通过对产生受的因“触”进行分析,发现无论是根、境相遇,识、境相遇还是根境识三者聚集都没法产生接触。如果没有实有的触,那怎么会有由触而生的受呢?如《宝鬘论》中云:“若种子本妄,所生云何真。”了知这个道理后不应再去为了如梦如幻的乐受而盲目奔波,而应去追逐无贪的大乐。(详见颂词1)
2. 受之果爱非实有:
通过胜义理观察,人我、身体、心识三者都空无实有,无法成为真实的受者,因此实相中既无受也无感受者。再从十二缘起的次序来讲,由触生受,由受生爱。因此如果照见、证达实相中无有能受、所受,泯灭了能所二取的分别,因受而生的爱也就自然熄灭了,进而能断除由爱取所导致的轮回。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要断除的是对轮回的贪爱,而作为大乘修行人,应当对所有众生都要有爱。尽管胜义中什么执著都没有,但名言中还是要大力提倡慈悲心。(详见颂词2)
3. 受之对境非实有:
不仅是受,由受所领纳的各种外境,例如所见的颜色、形状、所触的温度、硬度等都是无自性的。要注意本颂中的触并不是受之因“触”,而指的是身根的对境“触”。对所见所触等对境都是空性的说法,有实宗提出质疑:“如果无受者所受,则见闻觉受等一切法都不能显现。”中观宗回答:“一切见闻觉知胜义中皆不成立,但是在还没有泯灭二取的凡夫前有如梦如幻的显现。”如龙树菩萨在《中论》里说过:“如幻亦如梦,如乾闼婆城。所说生住灭,其相亦如是。”(详见颂词3)
4. 受者非实有:
①以三时的方式观察受者不成立:此处观察能领知“受”的感受者“心”,心去执着受也不成立。首先心和受同时存在:同时存在的法相互独立,如东山和西山,不能成立能知、所知的关系。其次受在心前产生:此时受已灭尽,心无真实领受对境。最后受在心后产生:未来的受还没产生,怎能用现在的心去了知?(详见颂词4)
②通过自知、他知观察受者不成立:如果说受是自己了知自己也不能成立,前面破自证时也已说过“犹如刀剑锋,不能自割自。”如果说是他者了知受,那他法还需另外的法来了知,如此则有无穷无尽的过失。(详见颂词4)
③既无受者,受也不成立:如果没有感受者,与之观待而起的感受也就不可能单独。既然如是,那么如幻之苦乐感受,又怎能损益无我的五蕴聚合体呢?(详见颂词5)
颂词详解及重难点分析
(颂词1)
若触非真有,则受从何生?
何故逐尘劳,何苦伤何人?
颂词1-1
科判分析
受念住(安住于受的空性中)分四:
1. “受之自性”受没有实有的自性;
2. “受之因触”观察产生受的因触也非真实有;
3. “受之对境”所见所触等等感受的对境也是如梦如幻;
4. “执着不成立”能领知的感受者也不成立。
颂词1-2
消文释义
如果受之因——触不存在,那么其果——受又从何而生呢?何故为了追逐、获得乐受而辛苦劳累呢?究竟是什么苦受在加害何者的相续呢?所害与能害根本不存在。(源自《入行论释·善说海》)
颂词1-3
本颂重点
重点1. 因触不存在,果受也无法成立:
前文通过种种的观察,发现并没有真实的触存在。如果触非真实存在,那么触的果——感受将从哪里产生呢?正如《中观宝鬘论》所云:“虚妄之种子,所生岂能真。”
重点2. 不应追逐虚妄乐受,而应追逐大乐:
一切感受皆无自性,那么为了追逐欲尘而历尽辛劳又是为什么?乐受如同水月、阳焰般虚妄不实,在实执的束缚中辛苦忙碌地追逐、耗费过多的精力和时间显得那么没有意义。正如法本中所说,有漏法中是没有真实的快乐的。世间人所执着的乐受就像幻影一般,真正的快乐却在别处。因此要寻找的话,最好是寻找圣者的无贪大乐,所谓的大乐,不是分别念的假象,而是法界的究竟实义。到底有什么苦受在伤害何人呢?能损害的苦受了不可得,所损害的人也了不可得,损害也不可得。人们说的“有苦在损害我”,其实只是幻心迷乱自现而已。如《三摩地王经》:“譬如有童女,夜卧梦产子,生欣死忧戚,诸法亦复然。”
重点3. 遮破应当追逐世俗中的快乐:
有些人认识到快乐不是实有的,会随着因缘变化而变化,但依旧认为值得追求,例如就有“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观点。这种说法是没有深入了解受的自性。受在胜义中丝毫无有,在名言中虽然有如梦如幻的快乐,但其本质是苦的自性。如《四百论》云:“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快乐本质上是变苦,是痛苦状态短暂被压制的别称,并不是彻底解决痛苦的方法。如果在追求快乐的过程中,忘记了整个轮回的痛苦,则就像佛经中所讲的刀口舔蜜的公案一般,最终会感受巨大的痛苦。而且如龙树菩萨所举的例子,皮肤病人瘙痒时虽然可以得到快乐,但是会越瘙越痒,越痒越搔,最终整个皮肤被挠烂了。同样的道理,在追逐快乐的过程中,贪欲逐渐增加,最终以贪欲烦恼,造下恶业,感受无量痛苦。
(颂词2)
若见无受者,亦无实领受,
见此实性已,云何爱不灭?
颂词2-1
消文释义
一旦彻见到了既无有任何受者的我,也不存在感受本身这一阶段,当时已远离了苦乐,贪爱怎么会不灭除呢?一定会灭除。(源自《入行论释·善说海》)
颂词2-2
本颂重点
重点1. 没有受者:
通过前面学习人无我以及身念处,已经了知人我和身体都是只是名言中的概念,并没有实体。通过将要学习的心念处也可了知心识也是空无一体。除去以上三者外,再无感受“受”的法,因此无法成有真实的受者。
重点2. 没有受:
在学习受之自性时已经了知并没有真实的苦受、乐受。领受这个过程本身也不存在,如果没有受者,没有感受的苦乐,怎么能够有领受的作业呢?
重点3. 受之果“爱”非实有:
十二缘起中由受引生爱,由爱引生取,有了取的行动而造业,不断流转轮回。如果能现见到实相中无有真实的受者和感受存在,则对由受而生的爱著都会熄灭。这里的爱指的是对轮回的贪爱,也可分为三种:不离爱对应乐受,乖离爱对应苦受,不坏爱对应舍受。对轮回的贪爱也是因缘所生法,非实有。生贪爱的因不具足,即现见到受者和受不存在,贪爱即会退失熄灭。由此已抉择受的本体、因、果皆是空性。如《正法念处经》:“若以正念心,如实观于色,其人于色爱,不能乱其心。”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要断除的是对轮回的贪爱,而作为大乘修行人,应当对所有众生都要有爱。尽管胜义中什么执著都没有,但名言中还是要大力提倡慈悲心。
(颂词3)
所见或所触,性皆如梦幻。
颂词3-1
消文释义
所见与所触之间五境都是现而不实、如梦如幻的本性,为此它们的有境受也不存在实有。(源自《入行论释·善说海》)
颂词3-2
本颂重点
重点1. 受的对境的什么:
此处“受之对境”中对境指的是所见、所触等对境。眼耳鼻舌身五根,其对境就是色声香味触。这五境本性也是如梦如幻。
重点2. 文中的触是什么:
颂文中的所触,指的是身根的对境,即是硬软、热冷、轻重等等,并不是作为受之因的触。后者是总的接触,包括眼根和色法的接触,耳根和声音的接触,鼻根和香味的接触,舌根和酸甜苦辣味道的接触,身体和外境的接触。
重点3. 有实宗的问难:
如果受的本体不存在,也无有受者,那么见闻觉知等一切都不存在。这与现量相违,有失坏名言的过失。
重点4. 中观宗的遣过:
中观宗针对世间迷乱凡夫时,没有任何破名言显现或说毁谤名言世俗。在胜义实相中,一切法皆为无生大空,但就世俗现相角度而言,中观宗许有眼所见色、身所触等一切如梦如幻的显现。如《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比如在梦中,梦里明明没有眼根、色法,以及眼识,但是在迷乱的梦中可以眼见色,耳闻声,所以一切见闻觉知都是如梦如幻的体性,梦中正在显现的当下就是空无自性,一切显现皆是无而现。这里要注意如梦如幻并不是虚无缥缈,而是在显现时能够看的清清楚楚,但是一旦观察会发现没有实体。
颂词3-3
相关教证
《宝积经》云:“是心如化,遍计不实,由分别故,受种种生。”
(颂词4)
与心俱生故,受非心能见。
后念唯能忆,非能受前心,
不能自领纳,亦非他能受。
颂词4-1
消文释义
受并非是以与自身一同产生的心所能见到的,因为与心同时产生的缘故它们之间没有联系。而心在受之前或之后产生也只能忆念它、向往它而已,并不能亲自体验,因为在此等之时受尚未产生,或者已经灭亡。由于所受与能受无二,因此并不是自己领受自己。如果观察三时,则以他者来领受也不应。
颂词4-2
本颂重点
重点1. 能受、所受不成立:
这里以三时的方式观察能受的心如何了知(执着)所受的受。
①同时产生:如果能受、所受是别别他体而又同时产生,则两者互不观待,没有关系,无法安立“领受”。为什么说同时产生的两个实法互不观待呢?譬如,产房中有A、B两个婴儿同时出生,A正出生时,B已诞生,这说明即使此时A不出生,B也存在,可见B不是观待A而生,A也不是观待B而生。同样如果心和受同时产生,两者就不是一种相互观待关系了,无法成立能受、所受的关系。
②受在前,心在后:如果感受在前,能受的心在后面,由于感受非实有、刹那无常故,第一刹那的感受不住第二刹那而坏灭,则第二刹那产生的能受心根本无法领纳到前一刹那的感受,只能忆念前面的感受而已,并非是真实的能领受前刹那感受的心。
③受在后,心在前:如果能受的心在前,感受在后也不成立,受若于心之后产生,那未来的受还没有产生,怎么用现在的心去了知呢?若承许没有产生还可了知,那空中鲜花也可以用眼睛欣赏了。
重点2. 自领受、他领受不成立:
实有的感受不能自己领受自己,如同前面破实有心识能自证一般,因为实有的一不能分出两个不同的能受、所受来。此外,如果需要其他法来领受自己,那么其他法又需要另外一个法来证知领受,则会出现领受一个感受需要无穷无尽的能受的过失。
颂词4-3
相关教证
《法集经》:说受为领纳,领纳复为谁?受者离于受,差别不可得。
(颂词5)
毕竟无受者,故受非真有,
谁言此幻受,能害无我聚?
颂词5-1
消文释义
由此可见,受者终究不存在。既然受者不存在,那领受当然就不可能有了,如此一来还怎么能以乐受利益、以苦受加害这个无我的蕴聚呢?因为能利与能害均不成立。(源自《入行论释·善说海》)
颂词5-2
本颂重点
综上所述,实相中无有真实的受者,没有受者也就无有真实的感受,不观察时有如梦如幻的显现,经胜义理观察无论是能受的心、所受的境以及感受本身,三者皆无法成立。无我聚,指依于五蕴的聚合体,颠倒妄执为我,我如虚空般不存在,如幻化般的感受,如何能够伤害如虚空般的我呢?如龙猛菩萨说过:“我法有与无,是事终不成,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
颂词5-3
相关教证
1. 《正法念处经》云:“如实观受,不坚不实,空无所有。”
2. 龙猛菩萨说过:“我法有与无,是事终不成,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
生生世世不离师
恒时享用胜法乐
圆满地道功德已
唯愿速得金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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