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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讲记 (上)(8)

慈诚罗珠堪布讲授 菩提如意宝珠 2017-06-27

中观根本慧论讲记

龙树菩萨 造颂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 译

慈诚罗珠堪布 讲授

 

 

顶礼圣智妙吉祥童子!

 

为度化一切如母众生,请大家一起发誓成佛;为了成佛,现在开始讲习《中论》。

(接上文)

观五阴品第四

第四品观察五阴,也即五蕴。什么叫五蕴呢?《俱舍论》认为:很多东西集聚在一起叫蕴。有的译为“五中”,“中”即集中之义。

三界中的色法形形色色,既有能见的色法,也有不能见的色法;既有上等的色法,如色界众生的色法,也有下等的色法,如地狱,饿鬼众生的肉体;既有广的色法,也有略的色法,零零总总、不一而足。世间所有的色法集中在一起称为色蕴。

戊四(观五阴品)分三:一、遮破色蕴;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三、辩驳之理。

己一(遮破色蕴)分二:一、立宗;二、理由。

庚一(立宗):

若离于色因 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 色因不可得

言实事的论师说:色因与色有差别,地、水、火、风四大种为色因,其果即为色法。此二者是存在的。

中观论师对此驳斥道:色因四大种与色法并不存在,其理由可以用分析二者为一体与异体的关系来说明。若说四大种和色法二者是一体则因果成为一体,这有很大过失,所以不能成立;若说此二者是他性非一体,则就成为与柱与瓶一样互相无关,不是观待的法,若互相不用观待,就应见到不是色法的四大种,也应见到不是四大种的色法。但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见不到不是四大种的色法和不是色法的四大种,无论以现量、比量等任何量都得不到这两种法,所以,色因及色法不存在。这是立宗,下面以广的理由抉择。

庚二(理由)分二:一、理由之一;二、理由之二。

辛一(理由之一):

离色因有色 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 是事则不然

如果离开色因四大种而有色法,这样的色法就成为无因的色法,因为对方承认色法的因就是四大种,而不是其它。如果说没有因而有色法,这是不可能的事。如果无因的法存在,则这种法就应随处可见,在破斥无因生时已作过广讲,此处不必重复。

辛二(理由之二):

若离色有因 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 无果则无因

如果存在没有色法的色因,该色因也即四大种就成为没有果的因,而无果的因不可能成立。前面我们已经讲过它的理由:因要观待果而成立,果也观待因而成立;一粒稻谷只有在发芽的前提下,才能称之为稻种,如果它不发芽不生起自果则不能叫种子。果的因是因,因的因是果,只有存在果,因才可以成立为因;如果没有果,因就不能成立为因。如果执着说有无果的因,是违反因果规律的。

若已有色者 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前面是一种观察的方法,现在以另一种方法进行观察:四大种作为色因是已有的色法之因,还是没有的色法之因呢?

如果说四大种是已经成立的色法之因,就不合逻辑。因为色因的作用是使色法生起,若色法的本性已经成立,就不再需要色因。即使有这个因,也不会对果起作用,对它没有任何利益,所以作为色因的四大种就不需要了;

如果说色因是尚未成立的色法之因,这也不对。倘若色法现在还未成立,则色法的本体在任何地方都不存在,如同虚空一样。那么四大种又是谁的因呢?连色法本身都不成立,既然色法未成立,又怎么能成为它的因呢?不成立,如同兔角的因一样。因为兔角的本体不成立,所以兔角永远也不会有因。所以,如果没有色法,四大种也不成立为因。

无因而有色 是事终不然

如果说没有因但有色法,即色法没有因也能成立,这种立论永远也不成立。若直译梵文本句有两个否定词,鸠摩罗什翻译时用“终”字就代表了,的确、绝对、终究不成立。没有因怎么能成立这个法呢?所有的法都要有因,无因则其本体就无法成立。

如果色法在四大种之前成立,则四大种不能成立为色法的因。因为因应比果早出现,因在先果在后。若色法先成立,四大种后成立,因果的次第就颠倒了,所以不成立。

四大种为因,色法为果,这是声闻乘某些论典中的见解,名言中不观察可以这样说。但在超过名言的界限之后,肉眼等五根就起不到丝毫作用。虽然在我们没有彻底断除所取与能取之前,有果也有因,必须在善恶方面谨慎取舍,但这些只是暂时的。在如同将食盐放到水里一样彻底消散所取能取之后,能造业的众生不存在,业的本体不成立,业的果也不成立,这叫三轮清净,是佛菩萨止观的见解。

但我们初学者不能象大乘和尚摩诃衍那所讲的那样,不取善舍恶。虽然从一切法的究竟实相本体上讲,既无因也无果,但对现在的我们又能起什么作用呢?没有作用。虽然本体上没有,但我们还是有错觉。在错觉面前,轮回因果现象就是有,就是成立。

就像作恶梦见到毒蛇和老虎一样,本来梦里不应有毒蛇、老虎,但依靠一些因缘在梦里还是亲自见到了毒蛇和老虎,此时与白天见到它们一样会产生很大的恐怖感。梦里的毒蛇本来不会起真实的作用,但如果在梦中没有了达实际上根本没有毒蛇的道理,恐怖的感觉就在所难免。

同样,如果没有证悟空性,首先就不取舍因果,则学道的次第就颠倒了,这样的结果就一定会堕地狱。反之,如果证悟了空性,在《般若波罗密多十万颂》里讲过,证悟空性的这些菩萨,也就证悟了白天与梦里完全相同,所以不会有毫许的执着。没有执着的这些菩萨也不会杀人,即使杀了人,也不是罪过,因为已经没有任何执着的缘故。如果没有执着,在现象上看来是造业,其实不是造业。

但是,在我们没有达到这种境界之前,就必须持戒、护戒,修禅定、布施、忍辱等等,这些都必须善加取舍,若首先就不取舍,则是自欺欺人,没有任何意义。

比如,现在一个很小的火花落在自己肉体上时,虽然我们可以用显而易见的理由推导出:因为既没有我的肉体,没有火花,也没有火花与肉体的接触,所以不应该有痛的感觉。但火花落到肉体上时,无论怎样推理,怎样抉择空性,也不能避免亲自感受到的痛苦。这就是因为虽然了知了一些道理,但实际的修行还不够,修法没有跟上见解的缘故。如果见解与修法的境界成为一致,就不会有痛苦执着,这就是一地菩萨的后得境界。

证悟空性的初地菩萨,即使有人将其身上的肉一片片割下来,他也不但没有痛苦,而且会生起禅定的大乐。达到这种境界时,肉体上的伤害就不但不会构成痛苦,而且会成为快乐。这时就可以不取舍善恶。但在没有达到这种境界前,必须要福慧双运,积累两种资粮,否则,就得不到佛果。这是一切中观的共义。

是故有智者 不应分别色

所以,有智慧的众生就不应该分别色法,执着色法。因为小乘行人没有精通色法是空性,所以就将色法分成很多内外的法:有能见的色法和不能见的色法,大的色法和小的色法,形色和显色等等,在《俱舍论》中讲了十一种色法。虽然在名言中这样分别没有什么过失,但在抉择一切法的本体实相时,就不能这样执着分别,如果这样执着分别就是邪见。

以上是一种观察方式,下面是另一种观察方式。

若果似于因 是事则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如果说四大种是因,色法是它的果,那么请问,四大种生起的自果——色法与自己相同,还是与自己不同呢?

首先,如果说四大种的自果与其自身相同,就纯粹是一派胡言。因为四大种全都是五境中的触尘,既不是色法,也不是声音。论典里将坚固的事物,如石头、木头、地、金属类的铁、铜等全都叫做地;将具有潮湿性质的事物,如血、脓、铜汁或其它的液体都叫水;火即热性,不论是太阳的热、人体的热,都叫火;风就是指一切的运动。潮湿、运动、热和坚固这四者,都属于五外境的触,但他们所产生的自果却不是触而是色法,色法和触迥然不同。所以,说四大种发生的自果与自己相同就不可成立。

其次,如果说四大种的自果与它自己不相同也不对。因为因和果不能完全不同,如果因可以产生完全不同的果法,则造恶业也能得快乐的果,造善业反而感受痛苦的果,因果规律都完全颠倒错乱了。所以,因不能产生一个与自己不同的果。而在相同与不同二者之外,并不成立一个中间的法。所以,我们就得不到四大种可以产生的果。

以上是抉择色法无我,这样抉择后就可以用破斥色法的因,类推色法以外的受、想等四蕴。

己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受阴及想阴 行阴识阴等

其余一切法 皆同于色阴

“受阴”,即痛苦,快乐等感受;“想阴”,不仅是分别心,没有分别心的眼识等也有想,眼识看见红色时就产生一个红色的形象,这也叫想;“行阴”,是指除了四蕴以外的一切有为法;“识阴”,即六识或八识;“等”,是指除了五蕴以外的一切法。这一切法全都等同于色阴,既然色阴不成立,则其它的法也不成立。

己三(辩驳之理):

以空辩论时 若人欲答辩

是则不成答 俱同所立故

中观师安住于空性的见解,与说不空的论师辩论时,中观师说一切法是空性,这些人反驳说:不是空性。若是空性,那么谁堕地狱、谁成佛、谁学道、谁是罗汉、谁是众生呢?如果没有这些分别,那么佛为谁传法?众生为何修法?众生修法得什么果呢?如果这样承认,则学佛法,成道得阿罗汉、造业堕地狱等现象全都不能存在,但这些现象分明是存在的,所以应该有轮回等实有的法。

虽然他们振振有辞,但这些问难都不成立。因为,对方的能立“不是实有,就无有轮回,无有佛菩萨”等等,等同于其所立“一切法是实有”。在中观论师面前,不但其所立不成立,而且其能立也不成立,所立与能立二者全都是空性,以空性怎能抉择不空呢?决不可能。

解说空性时 若人言其过

是则不成过 俱同于所立

当一个人给别人解说空性时,听者如果反对其见解,并列举出空性的种种过失,我们完全可以从容应对,证明这些所立的过失与他们所列举的能立一样,都是不成立的。前面一偈是指辩论时,此偈是说解说时,这两个偈子有此差别。

如在提婆达多解说空性时,其弟子因为不了解空性,所以反对空性,并提出:若一切法是空性,就既没有我,也没有你,既然没有你我,那么谁给谁讲空性?谁听谁讲空性?传空性的人不存在,听空性的人也不存在,若不存在,传法就没有意义。还有,如果一切为空性,则无有地狱无有饿鬼,没有天人,更没有涅磐。既然如此,那么学道、出家守戒、护戒等等这一切岂不成了毫无意义的枉费心机了吗?

对此,中观论师回答道:这些所谓的“过”,其实并不能成其为过,而是因为问者不了解空性真义而引发的。什么叫空性?任何中观派都没有否认过现象,不但中观自续派而且包括中观应成派,在后得讲名言法时也承认轮回,承认涅磐,不诽谤现量的法,绝不会说这些法不成立。只是,虽然在名言中这些现象能成立,但只是幻相,没有一个不空的实有。所以,中观只是破实有而不破现象。你们这样提问,只能证明你们没有精通中观之理,否则就不会提出上述的愚蠢之问。

没有说不存在轮回,是说不存在实有的轮回;没有说不存在涅磐,而是说不存在实有的涅磐。暂时这样抉择特别好,以后进一步接触最甚深的见解时,就根本不承认轮回,不承认涅磐。

以正理观察时,三轮彻底清净,最后就是初地菩萨以上根本慧定的境界和佛的智慧境界。这种境界是一种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大光明和大空性双运的法,这叫般若波罗密多,也叫第三转法轮的如来藏、第二转法轮的离一切戏论的空性,也可称之为大圆满自然本智。

在这样的空性大光明佛智境界中,不成立造业,作者、作业和作法都不成立,一切全都是我们的幻相。如同在梦里见到千奇百怪的现象,一旦从梦中苏醒后,就会发现梦境中的任何法都是一种错觉,所见到的现象全都是虚假的,不论是外境还是自心,一个法也不成立。同样,以无明染成八识时,就显现出各种各样的现象,这些现象在佛的智慧和菩萨的根本定中,没有一个法是实有真正的。凡夫所见的现象虽然是因无明而导致,由分别心增上安立的非实有现象,但在名言中却能起作用,它既能使我们深堕地狱,也能使我们升至天堂。但从佛的境界,也就是最究竟的角度来讲,现在我们所见到的法一个也不成立,完全是假的,所以这时就不用承认现象,因为我们已经有了无懈可击的理论可以彻底破斥这些现象。

但在一开始,就不能这样讲。否则就会有很多人不理解,一提到没有轮回没有众生,他们就会很害怕,害怕失去自我,并因此而衍生一系列的邪见。

从前,有两位印度的小乘比丘来至阿底峡尊者面前求法,他们的行为严格奉守释迦牟尼佛的戒律,可谓护戒如眼。首先,阿底峡尊者给他们传了人无我的法,他们感到欣喜若狂。但在尊者传讲法无我时,他们就开始请求尊者不要这样讲,在尊者念颂《心经》时,他们连忙用手塞住自己的耳朵,拒绝听闻。阿底峡尊者对此深有感慨地说道:能持守清净戒律固然很好,但唯有戒律也得不到解脱,所以应该在清净戒律的基础上发菩提心,修积福资粮,若无福资粮,确实承受不了深广的空性之法。如果对这些殊胜的法生起邪见,无论戒律多么清净,但仅仅一刹那的邪见就会令自己堕入地狱。

所以,首先只能说一切法的现象能成立,但不是实有,这样说一般人才能够理解,以后再进一步讲最深的法,这样讲层次就不会颠倒。佛教从小乘一切有部到大圆满一共分为九乘次第,这是佛度化众生的方便,也是佛法唯有的特点。

外道的法没有层次上的分别,虽然他们的修法可以修出一些小神通,但却不能明察众生根器的差别,所以传的法自始至终都是一个法,一开始就抉择自己最究竟的观点,没有过渡的方便法门。

所以,我们学中观首先应该从中观自续派入手,因为自续派的见解与中等根器的众生比较符合,所以容易理解。而应成派的法却适合最殊胜的上等根器,为避免他人生起邪见,或即使不生邪见也难以通达,就不能在传法之初,开门见山地向他人宣说。

后面这两颂不但是第五品的内容,而且也是二十七品共同的内容,这八句二偈的要点,贯穿了所有的二十七品。这里的破斥方法,就是应成不共三因中的最后一因——能立等所立之不成因。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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