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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每日一颂】《中论》
庚二(破蕴——观五阴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广破色蕴;二、以此理类推余蕴;三、宣说辩驳之理。
壬一(广破色蕴)分三:一、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三、观察因色果色是否相同而破。
癸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分三:一、破有果无果之因;二、破有因无因之果;三、摄义。
子一(破有果无果之因):
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如果已经有了果色,则不需要再用因色来成立。如果还没有果色,即果色的自性尚不存在,也不能用四大种因色来成立。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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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六情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