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散收录 >> 88. 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本生之所生,还生于生生。| 【每日一颂】《中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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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本生之所生,还生于生生。| 【每日一颂】《中论》
七观三相品
庚二(观三相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遮破有为法;二、遮破无为法;三、遮止与圣教相违。
壬一(遮破有为法)分二:一、破生住灭三法相;二、以此能破事相有为法。
癸一(破生住灭三法相)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子一(总破)分三:一、观察有为无为而破;二、观察分散聚集而破;三、观察有无其他法相而破。
丑三(观察有无其他法相而破)分二:一、以太过而破;二、断除过失。
寅二(断除过失)分二:一、第一断过;二、第二断过。
卯一(第一断过)分二:一、说过;二、断过。
辰一(说过):
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还生于生生。
刚才中观宗认为:有为法的法相——生住灭,如果仍具足法相,就会有法相无穷的过失;如果不具足法相,就会有成为无为法的过失,因此生住灭不能成立。
但对方不承认这一观点,辩驳说:有为法具足生等法相和生生等随相,法相和随相之间是互生的关系,所以我们没有法相无穷的过失。这一颂讲述了对方这一观点。
生生之所以产生,这个生来自于它的本生;本生之所以产生,这个生来自于它的生生。(“本生”是根本法相,“生生”是随法相。)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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